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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十年来,国际贸易技术溢出效应正在成为发展中国家技术进步的主要来源。根据世界银行网站公布的数据,全球的R&D活动高度集中在传统西方发达国家和若干亚洲新兴工业化经济体。对于R&D投入处于落后地位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如何充分利用国际贸易技术溢出效应来促进技术进步是实现经济可持续增长的一个重要命题。作为与《货物贸易总协定》、《服务贸易总协定》并列为世界贸易组织(以下简称“WTO”)体系三大支柱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英文名称是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Rights,以下简称“TRIPS协议”),为国际间知识产权保护设定一系列重要的国际规则,对国际贸易技术溢出效应产生重要影响。知识产权保护一方面抑制发展中国家对发达国家先进技术的吸收,增加发展中国家的技术模仿成本,但是在另外一方面将会鼓励发展中国家增加R&D投入、加强自主创新,从而促进技术的持续进步。在TRIPS协议约束下,发展中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设计面临促进对国外先进技术模仿或鼓励自主创新的两难选择。同样的知识产权保护强度,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社会经济条件和不同的发展时期,对国际贸易技术溢出效应和经济增长的影响有很大的差别。在TRIPS协议设定的框架之下,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确实对发展中国家鼓励自主创新造成损害,但是过于严苛的知识产权保护,同时又会对发展中国家通过国际贸易进行模仿造成阻碍。发展中国家如何处理较低经济发展水平与TRIPS协议设定最低知识产权保护强度义务的矛盾,如何处理既要充分保护知识产权又要避免过度保护的辩证关系需要高超的管理艺术。研究和揭示当前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安排能否促进国际贸易技术溢出效应和经济增长,是关系到整个国家创新战略和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基础理论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在对国际贸易技术溢出效应与知识产权保护的理论和实证研究文献进行回顾的基础上,建立基于内生经济增长理论的国际贸易技术溢出效应和知识产权保护的南北国家分析框架。对南方国家在不同的技术水平和模仿能力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南北国家间国际贸易技术溢出效应和南方国家经济增长的影响进行分析。同时,在对TRIPS协议框架下国际贸易技术溢出效应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经验进行比较研究后,评述了TRIPS协议框架下的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等内容,使用固定效应面板数据模型和分位数回归模型对中国的省区面板数据进行实证检验,并且提出政策建议和下一步研究方向。研究结论显示,目前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水平与发达经济体已经比较接近,但是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强度还显不足。中国各省区的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强度差异是导致各省区知识产权保护强度差异的主要原因。理论分析显示,知识产权保护对中国各省区经济增长的影响存在显著的门槛效应特征。对于与技术领先经济体差距较小的省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促进其经济增长;对于与技术领先经济体经济差距较大的省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可能不利于其增长。实证结果显示,知识产权保护强度对中国各省区的全要素生产率影响表现出鲜明的区域差异,其影响主要来自“技术模仿”和“自主创新”两个方面。对于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与技术领先经济体差距较大的省区,国际贸易技术溢出效应是其全要素生产率增长的主要来源,适当降低知识产权保护强度有助于减少技术模仿和技术引进成本,加快经济增长。对于经济发展水平较高,与技术领先经济体差距有限的省区,通过国际贸易技术溢出效应所能够获得的新技术已经相对有限,成本较高,相关省区必须要将经济发展方式转移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国内技术创新与进步上来。论文最后提出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区域经济发展和技术水平很不平衡的后发大国,要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增强国家经济实力和国际竞争力方面的重要作用,应当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对各省区经济增长促进作用的差异,同时根据各省区技术水平和经济发展特征来采取适宜的知识产权保护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