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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为政府调控土地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是政府加强土地规划和土地管理,促进土地资源合理、高效集约利用的基础和保证。20世纪80年代以来,针对我国经济加快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建设用地规模扩张过快、耕地大量减少等情况,我国先后组织开展了两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目前我国正在开展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在当前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日趋加速和部分地区行政区划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与制定上一轮规划时相比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很有必要总结前几轮规划编制的经验和实施情况,完善规划编制的理论和方法。
基本农田规划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它是将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按照一定的指标优选为基本农田的过程。科学合理的基本农田规划对于保护耕地、促进农业和国民经济发展以及实现国家可持续发展都有着重要意义。然而我们在采取严格的基本农田保护措施的同时,往往只重视耕地数量、忽视质量:重视耕地生产功能,忽视生态、景观和文化功能,造成了耕地质量的下降以及优质耕地资源的浪费。
因此,本文借鉴前人研究经验,以“反规划”的思想来审视传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具体地将“反规划”理念引入基本农田保护规划的编制技术中,提出了基于“反规划”理念的基本农田空间布局思路,从空间战略上实现耕地保护和生态保护的双赢,并以重庆市秀山县为例进行了实证研究。主要结论如下:
(1)将“反规划”方法引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具有重要价值和积极意义。“反规划”相关理论既是对传统规划理论基础的继承又是对它的重要补充。基于“反规划”理念的基本农田规划技术切实可行,有利于实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的规划要求,并满足经济发展用地需求,同时更能提高生态效益,保证可持续发展,促进土地利用的代际公平。
(2)在“反规划”理念的指导下,运用景观安全格局的研究方法,构建了秀山县水土保持、生物、游憩与文化等生态过程的安全格局,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区域综合安全格局。
(3)根据“最小-最大约束途径”方法,选择中安全水平下的生态安全格局(满意安全格局)作为约束条件对基本农田进行布局调整。最终划定基本农田46611.98公顷,主要分布在梅江镇、清溪场镇、龙池镇、峨溶镇、钟灵乡等乡镇。经分析,规划的基本农田更加趋于合理,不仅在数量能够满足上级规划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指标,而且综合质量有所提高,同时在空间上更能充分发挥耕地的生态、景观、美学功能,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