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现代社会人口规模的膨胀给出行带来了极大的挑战,传统的公共交通系统不堪重负,尤其是巡游出租车市场的低效率无法满足人们的出行需求,因此网约车应运而生。它是一种以互联网技术为载体,旨在提供个性化定制化便民出行服务的经济新业态。通过利用市场闲置资源,提高供给效率,解决传统巡游出租车有效性低的弊端。但值得警惕的是,网约车在提供多元化出行服务的同时,其操作过程中也暴露出经济利益至上,负外部性突出等损害公共利益的问题。因此社会呼唤政府监管的介入,以更好地维护公共利益。当前各级政府以法律法规为监管依据,运用经济、政治、法律等多种手段对网约车安全运营实施综合监管,并将其纳入合法化框架,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平台所带来的不安全隐患。但网约车企业属于共享企业,与传统出租车企业运营方式不同,是新经济发展模式的产物,传统的政府规制并不能对它实现有效监管。在实践中,由于监管手段、法律法规等现实原因,政府对网约车市场的监管存在事前审批不到位、执法方式一刀切、监管动力不足、社会矛盾凸显、行业发展不明朗以及乘客安全存在隐患等问题,亟待进一步优化。本文以公共利益、政府规制理论为理论基础,通过归纳分析网约车平台的发展历程、政府的积极应对以及现实存在的挑战,并对中央与地方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规章加以梳理,从理论层面上描述政府监管的回应性。又通过选取典型事件——乐清顺风车案为研究案例,并针对案例中所折射出的政府监管的缺位与越位,以构建完整的政府责任监管模式为目标,归纳出政府对网约车的安全监管主要从四个方面展开,即法律、社会、行政和经济,提出政府监管平台的路径建议,以达到政府维护市场秩序、保护社会公众利益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