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特许经营权的准物权制度研究

来源 :天津师范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xinxinde1986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公权私法化”背景下,我国民法学界与行政法学界就行政协议公私属性之争旷日经久。《最高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行政协议包含政府特许经营协议、矿业权等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出让协议,无疑将行政协议的范畴进行了扩大。最高院出台指导案例对行政协议公私属性的态度相互矛盾,同案不同判现象屡屡发生。在当下,我国应当确认诉争权利属性,根据协议自身民事契约性进行分析,而非一味地扩张行政协议的边界。针对行政机关单方违约、毁约案件,确认其为行政协议后,也应根据协议具体约定,以判断行政机关究竟是承担赔偿责任还是补偿责任,而非一味地强调行政优益性,忽略行政相对人所有特许经营权的财产性。行政特许经营权作为一种“准”物权,应对其“准”字持削弱态度,应将该项权利的私法属性进行扩大,认可其财产价值及处分性,将其作为一种物权存在,而非始终强调其来源的公法性。虽然行政特许经营权相关规定散落于特别法、部门规章及地方规范性文件,但不可否认行政特许经营权于物权法体系中作为准物权的价值。我国现有法律制度仅对部分自然资源类特许经营权作为用益物权予以保护,仍有大部分自然资源特许经营权及公共资源类特许经营权未纳入物权法体系中。且《民法典物权编(草案)》仅是将海域使用权纳入可作为抵押的财产,拓宽权利质权中应收账款的范围,并未对行政特许经营权进行定性,使其于物权体系中仍处模糊不清的状态。但实践中却早已认可大部分行政特许经营权的收益性,在中国人民银行出台的《应收账款登记办法》中将其纳入应收账款的范围予以质押。故需要厘清现有行政特许经营权哪些能够作为准物权。该项权利能作为准物权并不普遍限定于“两大资源一大行业”,通过对现有分散于特别法、部门规章及地方规范文件中的各类特许经营权进行统计,以准物权公权性、客体复合性、物权效力等标准综合考虑,排除PPP模式下特许经营权,将狩猎权、采伐权、碳排放权等自然资源特许经营权及独占性公共资源特许经营权纳入准物权范畴。
其他文献
通过几种药剂对香蕉叶斑病的防效比较试验,结果表明:12.5%氟环唑SC3000倍液、4000倍液防效分别是70.23%、68.34%,对照区30%苯甲·丙环唑EC4000倍液和25%丙环唑EC800倍液防效分别是52
探究性学习是实现有效学习的重要方式。在教学过程中创设情景或途径,让学生通过主动探索、发现和体验,并在创新性地表达的过程中提高学生理解和运用语言的能力。
通过对园艺专业各年级学生进行访谈的方式,了解了学生各阶段专业意识培养的状况,建议从加强大一新生入学教育开始培养专业意识,落实实践环节中的专业体验及校企联合促进学生养成
加强员工行为管理是防控案件的重要抓手。本文分析当前农行案件防控面临的严峻形势,探讨如何加强员工行为管理,提升员工职业道德水平与制度执行力,实现全行平安稳健运行。
我国汽车的产销量已连续多年位于全球首位。与此同时,人民群众消费信贷观念的转变也带动了汽车金融行业的蓬勃发展。S公司作为国内汽车制造龙头企业下属的财务公司。在国家政
随着环渤海地区集装箱运量的增加,合理布局环渤海地区集装箱港口的问题日益突出.在深入分析目前环渤海地区集装箱港口布局现状和特点的基础上,从港口布局、竞争状态和投资效
从古至今,人们都不会放弃对法律的研究,而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法律的研究也更加深入。从法律的基本属性而言,是一种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