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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商标、版权不同,中国专利权保护体制上至今仍然存在一个较大的漏洞。导致这个漏洞的一个主要原因在于专利侵权行为刑事责任的缺失。本文主要通过以下五个部分来论述专利侵权行为应当犯罪化的观点:第一部分,提出了专利侵权行为犯罪化这一问题。在这部分中,首先讨论了创新驱动发展背景下,我国专利权保护体制上存在的严峻现实;其次,从专利权人的权利内容入手对专利侵权行为进行界定,并列举了外国立法对专利侵权行为的界定;最后,介绍了我国《刑法》对专利权的保护现状。第二部分,介绍了目前我国学术界对专利侵权行为是否入罪的争论,并针对学术界所举出的反对专利侵权行为入罪的理由,一一进行了辩驳。第三部分,论述了专利侵权行为犯罪化的现实依据。首先,专利侵权行为具有较强的社会危害性。从侵害对象看,专利权是具有重要价值的财产;从侵害的法益看,专利制度代表的创新精神需要动用刑法保护。其次,单纯的民事救济无法有效遏制专利侵权行为,需要动用刑法对专利权进行保护。专利民事司法救济难以有效满足创新者对秩序的诉求,并且,靠提高专利民事判赔幅度来维持创新秩序可能会带来负面效果。再次,专利侵权行为入刑不违背当前轻刑化的政策潮流。轻刑化首先是建立在充分有效地遏制犯罪的前提条件下才有可能的,专利侵权行为犯罪化是借助刑法的威慑力,来保护专利权人最核心和主要的利益,即专利权人自行实施或许可他人实施的权利,我国现阶段的发展水平下,急需解决的是专利侵权行为的犯罪化。最后,域外有关专利侵权行为的立法经验值得借鉴。第四部分,论述了专利侵权行为犯罪化的刑法体系化的依据。通过将专利侵权行为与假冒专利行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假冒商标行为进行对比,认为应当将专利侵权行为纳入刑法体系。第五部分,结语部分,再一次重申了专利侵权行为犯罪化对于弥补专利权保护体制上巨大漏洞的重要性和迫切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