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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额年金自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在北美市场推出后,便以惊人的速度渗透了养老保险市场。经历了近六十年的发展,变额年金在险种研发、产品精算定价、风险管理等方面的技术日趋成熟,而与之相对应的市场监管制度也在不断完善当中。变额年金中提供最低利益保证的产品诞生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作为一种设有保障的投连险产品,其在保证死亡给付或生存年金给付的同时,又能使保单持有人分享市场投资收益,这弥补了传统年金产品无法有效抵御通货膨胀的缺点。鉴于变额年金产品设计灵活、有最低利益保证,消费市场对于变额年金产品的需求日益增加。我国保险市场虽然比较年轻,但是在快速地发展着,消费者对于保险产品创新性、多样性以及保单价值灵活性的要求越来越高。在2011年,我国保监会批准了八家保险公司在我国境内经营含有最低利益保证的变额年金保险产品,这标志着我国保险市场向变额年金这一投连险产品敞开了大门。本论文基于单生命变额年金保险和夫妻联合保险的构造,设计了具有终身取款利益保证、最低身故利益保证以及两者结合的夫妻联合变额年金保险。在单生命变额年金保险定价基础上,论文根据联合变额年金的条款设置,推导出夫妻联合变额年金保险最低利益保证的理论定价公式。在对创新险种进行定价的过程中,与以往处理团体保险、联合保险生命结构时遵循死亡独立假设的方法不同,论文考虑了夫妻生命相依的特点,利用Copula连接函数,以Gompertz生存函数作为夫妻各自的边际生存分布,构造了二元生命结构的联合分布,这提高了联合生命模型精确度的同时,也使得后续的精算定价更为准确。然后,利用随机模拟方法,针对含终身取款利益保证的联合变额年金,论文比较了在夫妻生命独立和非独立假设下生存提款额的差别。最后,考虑到联合型变额年金所面临的特殊风险,文章提出了新产品在保险市场发展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