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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是人类粮食的重要生产基地,是广大农民赖以生存的最基本的物质基础,关系到一个国家的食物安全和社会稳定,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入,社会经济飞速增长,各项建设不可避免地占用,并将继续占用大量土地,尤其是优质耕地,致使大量优质耕地不断流失,耕地总体质量不断下降,我国的人地矛盾越来越突出,这就需要加强对耕地保护制度的研究。本文以新制度经济学、土地经济学及其他相关学科的理论和方法为基础,采用微观分析和宏观分析、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历史分析和逻辑分析、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新背景下我国耕地保护制度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分析。党和国家对耕地问题高度重视,通过修订后的新《土地管理法》提出了要在中国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战略目标,并制定了基本农田保护区、土地用途管制、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等耕地保护措施。而随着中国加入WTO带来经济的新一轮增长,耕地保护工作面临更大压力。在各项耕地保护政策的实施过程中,其实际绩效却并不理想,不仅耕地数量仍然在不断减少,而且耕地质量也在不断下降。这主要是由于在政策的实施过程中,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片面强调数量的平衡、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不全面、权威性未充分体现、耕地保护动态监测不及时与执法监督工作不力。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是耕地保护法制不健全、耕地保护政策本身不够完善、耕地保护政策执行不力以及公众参与耕地保护力度不够。在以往的研究中,人们往往重视前三个因素。但是本文通过分析发现,由于传统政治文化的制约、制度化尚存有缺失、市民社会发育不成熟、公民与政府部门在某种程度上缺乏互信等因素,使得公众参与耕地保护的力度不够,是使得我国耕地保护政策效果不佳的主要原因。在我国,土地国有政策的实施,使得耕地的保护目前主要依靠政府的力量,而政府的力量总是有限的,这就需要公众参与到耕地保护中来。在遵循公平、告知、效率和持续性的原则之下,公众参与耕地保护制度需要从制度和技术两个层面建立公众参与耕地保护的运行机制体系。在具体的运行中,根据公众参与耕地保护过程的不同阶段,可将公众参与耕地保护过程分为公众教育、公众意识和公众参与三个阶段。其中,参与式耕地保护是政府解决耕地保护问题的一种新方法,是对以政府为中心的“命令—控制”政策的转变,政府授权给市民和其他的利益相关者,使其在计划和政策的决策过程中扮演一个重要的角色。本文的创新之处主要是在于把公众参与理论引入到耕地保护制度之中。本文探讨了在耕地保护过程中,由于公众参与不足所导致的耕地保护利益缺失,在公众参与耕地保护的四项原则基础之上,提出了公众参与耕地保护的运行机制和运行过程,以加强对我国耕地的保护,确保我国的耕地安全和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