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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族是联系家庭的重要纽带,社会的和谐最主要是实现家庭的和谐和家族的和睦。孟子日:“国之本在家”,国家的基础和社会结构的基本细胞是大大小小的家族,家族的兴旺直接影响着国家的治理成效。中国古代社会是高度集权化的政治体制,国家赋予族长、家长“准立法权”、“准司法权”,让家族内部实行有限自治,由宗族族长干预和控制族人生活,维护族权的私法统称之为“家法族规”。随着社会开放程度日益提高,人们的交流范围扩大,流动性明显加大,家族的影响力与封建社会相比,有所降低。但是在当今社会,家族仍然有着深远的影响。对于绝大多数老百姓来说,家法族规才是离他们最近、渗透最深的行为规范,家族才是其可以依附、可以信赖的社会组织。北朝时期是家族法蓬勃发展的时期,在中国法制史上承前代之余绪,下开唐代之新风。其内容和形式均趋于成熟,并大多获官方支持,成为古代家法族规发展的典型时期,具有代表性。许多法律观念对今天的社会都有着重要的影响,非常值得剖析研究。总结北朝家族法的经验教训,可以启迪我们用科学的、现实的态度来反思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汲取精华,剔除糟粕,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法制建设。本文选择中国法制史研究领域中的弱点和难点——北朝时期家族法为研究对象,不在于对传统家族法制度特别是作为其一部分的宗法制度的重述,而重点在于从家族法与国家法对比的角度阐述家族法更为悠远的历史痕迹,以及它如何与国家法相生相克中演化和生存。本文首先对家族法的历史进行细致的梳理,先后分为原始社会末期的父家长制、殷周时期的宗法式家族、秦汉魏晋至唐代的世家大族式家族和宋代以后的封建家族四种不同的表现形式。其次,明确了家族法的内涵,并在此基础上界定了北朝家族法的内容、特性和功能。再次,辩证的分析了家族法和国家法的关系,从而得出了以下的观点:作为封建社会的二元法律中的一元,国家法与家法族规从不同角度稳定封建关系,维持封建秩序,共同组成完整的封建法律体系。最后,从融合民族文化、调和阶层利益和丰富法律文化的角度深刻阐述了家族法的价值以及对当代的启示。本文不仅从家族法之“形”,更从其“神”、“质”方面进行探究,既注重北朝家族法的传承关系,又留意北朝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对家族法的制约关系,从而能够从整体上和更深层次上准确把握北朝家族法的内容、发展、实质和历史地位。在研究方法方面,宏观和微观、推论和实证紧密结合,既从纵深方面做历史考察,又从横向方面做比较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