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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内经济快速增长,能源消耗也在迅速增加,能源安全风险日益增大。在中央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引导下,民间投资能源领域不断发展壮大。2010年5月13日国务院发布的新三十六条规定,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油气勘探开发领域,与国有石油企业合作勘探开发油气资源。在此背景下,中原油田为了深入实施资源接替战略,寻找更大的储量资源,积极开展了与国内民营企业合作勘探开发油气资源工作。由于与国内民营企业联手共同开展石油勘探开发工作没有统一规范的合作模式,缺乏相应的理论研究,缺少对实际运行工作中存在的管理问题、实施风险等问题的研究、探讨和论证,需要对国有石油公司与国内民营企业合作勘探开发油气资源合作模式进行研究与探讨。本文首先运用历史研究方法对国际石油合作的产生、发展,合作的动因与原理进行了分析,掌握了国际石油合作合同模式的发展变化和分类,同时对国内国有石油公司与民营企业的合作模式进行了归纳总结,通过国际与国内之间的比较、国际、国内与中原油田之间的深入分析比较,得出中原油田目前的合作合同模式类似于国际上早期的租让制合同,与现在各个国家使用最多的也是最典型的产品分成合同有着很大差别的结论。然后运用实证、理论联系实际的研究方法,根据中原油田与民营企业合作模式运行现状、合作模式运行风险表现形式和风险发生的根源进行剖析后,参照产品分成合同,改进了中原油田与国内民营企业合作合同模式。进而提出了油田今后合作管理工作的改进方向,要与内部控制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借用内部控制成熟的理念、方法和手段加强对油田合作工作的管理。最后提出了两点建议,一是建议中石化股份公司创建格式合作合同;二是建议国家对油气勘探区块实行公开招投标,市场化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