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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源于人固有的本性,是自由主义政治及法学的核心观念,其意义为“个人自主性”为正当。人类对于权利的追求一直未曾停歇。随着人类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自身的权利意识也在不断地增强,“权利”已成为衡量现代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马克思站在唯物史观的立场,在批判地继承先前权利思想的基础之上,通过深入研究人的生产实践和生活实践并在亲自参加革命实践的过程中,形成了独具特色的马克思权利观。本文主要从五个方面研究和分析马克思权利观及其当代价值。第一章旨在梳理马克思权利观的理论渊源、形成过程,指出马克思权利观具有历史性、实践性和社会性的特征。同时明确马克思关于权利的基本观点及其产生与发展的动力思想。第二章主要阐述马克思对近代权利观唯心主义基础的颠覆。早期马克思在以康德和黑格尔为代表的德国古典法哲学思想家的影响下,形成了早期理性主义的权利观。但是,当深入社会生活之后,马克思遇到了物质利益的难事即法的“苦恼的疑问”。在认清了近代权利观的唯心主义基础之后,马克思以“生存实践”原则对近代权利观唯心主义基础进行了颠覆。第三章主要是论述马克思对资产阶级权利的辩证分析。马克思一方面肯定资产阶级权利具有一定的历史进步性:推翻了宗教神权和封建等级特权、扫除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的障碍、促进了资本主义政治文明的的发展;另一方面揭露资产阶级权利自身却存在着无法克服的局限性和虚伪性,并对资产阶级权利进行了政治经济学的批判。第四章是马克思在对资产阶级权利批判的基础上,提出了要从“历史的权利”走向“真正的权利”。马克思对政治解放和人类解放作了基本的规定,并分析了市民社会与“历史的权利”、社会化的人类与“真正的权利”两个重要问题。马克思提出了人类解放的实质、目标与实现,并指出实现“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人类解放的终极目标。第五章是在分析论述的基础上,结合当代中国的实际国情挖掘马克思权利观的当代价值。中国作为世界范围内颇具代表性的社会主义国家,势必要以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为指导。因此,研究马克思权利观对于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马克思权利观启发我们要以权利塑造公民,培养公民的权利意识,以权利维护民主,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同时要发挥国家自主性,构建市场主体所有权、平等与自由的市场经济。维护权利与权力的相互促进,推动市场经济的发展,实现公平与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