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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调解在我国由来已久,一直是人民法院为解决矛盾纠纷而采取的重要手段之一虽然调解制度几经波折,但其在司法实践中不可比拟的优势作用却越发的深刻。近几年,随着“调解优先”司法政策的确立、“先行调解”制度写入民事诉讼法中,调解越来越受到法院重视和当事人的认可。由于基层法院受理了80%的民事案件,因此探究基层法院民事司法调解的具体情况,分析其可能出现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就显得尤为重要了。本文在详尽分析从桂林市不同基层法院收集的司法统计数据的基础之上,结合对数十位审判经验丰富法官的问卷调查和走访座谈获得的第一手资料,对桂林市基层法院适用民事司法调解制度进行了相关的研究和探讨。本篇文章分为引言、正文的第一部分到第四部分、结语。引言部分主要交代本文研究的背景与意义、国内学者关于司法调解制度的主要研究综述和论文使用的研究方法。第一部分,介绍民事司法调解的概念、原则及其历史的发展路径。解释什么是司法调解和民事司法调解;从法条中归纳出民事司法调解的四项重要原则;简单的对民事司法调解的历史发展路径做了梳理,重点关注2003年以后有关调解制度的司法政策变化。第二部分,是本篇文章的灵魂,对桂林市三个基层法院2011年到2014年四年间有关于民事案件的调解撤诉率、各具体类型案件的调解撤诉率、先行调解案件的具体情况等司法数据进行了详细的对比分析,并结合问卷调查、法院访谈总结归纳出桂林市基层法院民事司法调解工作的现状、取得的成就和暴露出来的问题。第三部分,对桂林市基层法院适用司法调解制度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行了深入的挖掘,由于现行的司法体制,现实条件、法院和当事人等多方面的原因制约了调解工作的开展。第四部分,针对桂林市基层法院民事司法调解运行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些许自己抛砖引玉的建议,其中最重要的是要因地制宜建立适宜每个法院具体情况的调解工作考评机制,提高调解工作开展相对较差的法院的调解积极性。结语部分是对整篇论文的总结,希望本文在实证调研基础之上形成的观点和结论能对桂林市基层法院适用调解制度的发展贡献出一些微薄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