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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事件未来不确定的危害后果与政府能力有限的共同作用促使政府在应急管理中转而寻求社会力量的支持。社会组织的成熟发展对其积极参与社会事务也提出了新的要求。近年来国内外突发公共事件应对中非政府组织、企业、公民等与政府携手合作的情形比比皆是。尽管危机应对取得一定的成效,但其间表现出的协调性却并不如预期。正因为此,论文以突发公共事件应对中的政府协调能力为选题进行研究,并主要围绕政府协调能力结构展开。在借鉴运用危机管理周期、政府能力及结构和治理等理论的基础上,论文沿着分析语境、中心节点、结构层次和价值意蕴的思路,将政府协调能力结构区分为政府制度协调能力、政府人员协调能力、政府信息协调能力和政府资源协调能力等四大部分。论文的主体部分分别从这四个能力着手进行深入分析。分析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政府制度协调能力,主要从三个层面展开:一是应对突发事件制度框架的完善性,包括原则层面应急法律的系统性、执行层面应急法规的协调性、应用层面应急预案体系的操作性等三个方面;二是政府合作协议框架的完备性,包括区域政府间应急合作协议、公私应急合作协议和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应急合作协议等三个方面;三是应急制度更新能力,主要包括既定应急制度的评估和应急制度修正能力两大方面。这三个层面中的前两个属于静态结果上的协调,第三个层面属于动态过程的协调。分析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政府人员协调能力,可以从四个层面展开:一是社会主体共同应对突发事件的价值一致性程度,包括自然、产业与社会风险方面的认知和社会主体共同参与应对风险的自我认知两方面;二是应急组织体系的完整性与协调性,主要包括应急组织机构的覆盖程度和组织间职责边界的明晰程度两方面;三是应急协调主体响应水平,包括政府官员应急能力和社会成员的应急能力;四是政府激励约束能力,主要包括行政激励约束机制的有效性和行政问责能力。这四个层面的前三个都是静态结果层面的协调,第四个是维系结果协调的行为协调过程。分析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政府信息协调能力,也可从三个层面展开:一是政府信息协调获取能力,包括全主体、全过程、全功能的应急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和流言、谣言等非正式信息获取能力;二是政府信息协调决策能力,包括政府应急情境定义能力和政府协调应急决策能力;三是政府信息协调供给能力,主要包括信息公开水平和信息渲染能力。这三个层面反映了信息输入、转换和输出的过程。分析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政府资源协调能力,也可从三个层面展开:一是应急资源储备能力,包括应急物资储备的科学化与合理化、政府专项应急资金的充裕性和应急产业与应急保险市场规模;二是应急资源汲取与调度能力,主要包括应急动员与物资筹措能力以及应急物流的有效性两大方面;三是应急资源分配能力,主要包括物资分配的公平公正、突发公共事件损失评估能力以及损失补偿机制的有效性三大方面。这三个层面大体遵循着资源储备、调度和分配使用的逻辑展开。运用政府协调能力结构框架分析当前我国突发公共事件应对现实,可以发现,制度架构与更新的欠缺制约了政府制度协调能力;主体认知和行动的分化制约了政府人员协调能力;信息获取与运用的低效制约了政府信息协调能力;资源储调与配置的不足制约了政府资源协调能力。基于此,为提升突发公共事件应对中的政府协调能力,当前需要及时完善应急制度,提升政府制度协调能力;调节主体认知与行为,提升政府人员协调能力;强化信息获取与运用,提升政府信息协调能力;优化资源储调与配置,提升政府资源协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