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收入水平农民集中居住后福利变化研究——以新乡市四社区农户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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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五中全提出,“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河南省是重要的经济大省,但城镇化率较低,贫困人口较多,特别是“三山一滩”等贫困地区发展不均衡、不协调的情况尤为突出。近年来,河南省在城镇化建设中进行了大量实践,开展了美丽乡村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等探索,农民集中居住的模式不仅解决了农村人口空心化问题,而且促进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缓解快速城镇化进程中的用地约束、提高农村公共物品投资效率。因此,开展集中后农民福利状况变化研究,总结以往的探索经验,避免潜在的问题,在当前的扶贫开发中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选取河南省新乡市封丘县李庄社区和平原新区(原属原阳县的四个乡镇部分村落合并组建)的王村社区、龙源社区、滨湖社区共四个社区200户家庭作为研究对象,涉及人口1125人。为掌握一手数据,了解最真实、最细致的农民集中居住情况,本文设计了农民集中居住前后生活状况变化情况调查问卷,在四个农村社区采取随机抽样、与农户直接访谈的方法获取农民生活的真实状况,在交流中,体会农民最直接的心理感受。并走访了新乡市委农办、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乡市统计局,封丘县委农办、平原新区管委会,李庄镇政府、原武镇政府,李庄学校、王村小学、龙源小学,居住前后的社区管理委员会等政策相关单位,与集中居住的实际执行者座谈,获取了大量的政策出台背景、村落变迁情况等一手数据资料。  本文以阿玛蒂亚?森的可行能力理论作为理论基础,从我国集中居住政策的重点、农民最关切的问题,最能反映农民福利变化的角度,构建了包括主观和客观两个子系统,涉及家庭经济状况、生活保障、居住条件、社会参与状况、社区生活便利性五个方面的农民福利指标评价体系。通过比较国内外学者采用的福利测度方法,为便于不同指标间的比较,采用模糊数学综合评价方法,将不同类型的农户福利指标变化进行标准化,评估集中居住政策的效果,并提出增进农民福利水平的政策建议。  研究发现,集中居住后农户的总体福利水平提升了,封丘县李庄社区农户集中居住后福利水平增加,原阳县的三个社区福利水平下降。其中,在社会参与状况、家庭经济状况、生活保障水平上原阳县集中居住区评价值较低,是导致原阳县集中居住区整体福利水平偏低的主要因素。在居住条件和社区生活便利方面,两个地区的福利水平均呈增加趋势,封丘县的各项评价指标好于原阳,在社区参与状况和社区生活便利评价指标方面,封丘县评价结果明显变好。  根据研究结论,得出了以下建议:一是要优先在收入水平较低、村落环境差、建房意愿强的地区开展集中居住;二是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安排积极的就业政策,解决好农民集中居住后的生活保障;三是要推进良好的社区事务公开政策,鼓励农户参与到政策的制定、执行、修改中;四是要注重集中居住后的效果跟踪,听取意见反馈,不断改进,更好地开展城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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