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科学发展,不仅包括技术层面的要求,还应该包括管理层面的要求。当前我国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取得了辉煌的成绩,但在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社会需求与资源供给仍充满着复杂性、矛盾性以及面临着各种窘境。这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管理应该走上法制化之路,用健全完善的法律制度去规范矿业的管理,从而实现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健康发展。在当前的法制化进程中,我国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着明显的滞后性,因此,有必要对我国旧法进行回顾与反思。近代的中国自晚清开始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矿产资源法律制度随之也发生了巨变,完全颠覆了封建传统的旧有形式和内容,开创了中国历史之先河,把我国的矿产资源法推向了近现代化之路。本论文采用文献法、历史逻辑法和比较法等研究方法,依循两条线索:纵向研究上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的过去、现在和将来相结合,横向研究上将地学、法学和历史学多学科相结合,科学总结当前我国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的现状,并对我国近代矿产资源法律制度的立法体系与内容的演变进行系统考察,总结其经验教训,最后从历史视阈对当前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解决的对策和发展的趋势。论文在研究选题、研究视角和研究观点方面有所创新,主要包括七章,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章绪论。主要论述了论文的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研究现状、研究的思路与方法、论文的主要内容以及论文的创新点和不足之处。第二章我国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现状研究。根据我国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需求现状,从多维视阈对之进行重新思考;通过系统分析开发管理现状,如矿产资源税偏低、矿业权价格偏离实际等现状,提出通过修改完善矿产资源法律制度来实现对资源的有效管理。见于本国国情,提出从历史视阈来分析矿产资源法律制度,探讨勘查开发管理的法制化建设。第三章近代矿产资源法律制度变革的动因研究。既存在内部动因,也有来自外部的因素。主要包括:列强觊觎、财政危机、爱国运动、统治者觉醒和西方法律文化传入。第四章近代矿产资源法律制度的立法体系演变研究。立法体系的发展经历了如下演变:悠久历史的诏书或奏章、中外谈判草约、系列的大清矿务章程、民国时期的矿业法。第五章近代矿产资源法律制度的内容演变研究。其中主要包括矿业权演变、矿业用地制度演变、矿税制度演变、矿业外资制度演变和矿业监督制度的演变。矿业权的演变主要分析了矿业权的性质、取得方式、变更、撤销、抵押和设定的内容演变。矿业用地制度的演变主要分析了矿业用地的准入制度、用地范围、矿地公司、用地期限、退出机制的内容演变。矿税制度的演变主要分析了税率、机构、处罚措施的内容演变。矿业外资制度的演变主要分析了借用洋款、招集洋股的内容演变。矿业监督制度的演变主要分析了监督职能、监督方式、监督人员、开工时限的内容演变。第六章近代矿产资源法律制度演变的经验教训研究。通过历史研究和对比分析,得出如下经验教训:第一,法制走向近现代化,但还处于起步阶段。其主要包括:开始培养法律人才,但队伍还比较薄弱;移植西方法律,但缺乏本土化;以发展经济为宗旨,但缺乏环保意识;制定处罚措施,但过于繁细。第二,意欲发展经济增强国力,但缺乏独立自主的国内环境。其主要包括:认识到利用外资的重要性,但存在扭曲性;逐渐向征收货币税转化,但矿率制定缺乏合理性;修改完善矿产资源法律制度,但过于频繁。第三,法律制度内容较为齐全,但缺乏完善性。其主要包括:设置矿业用地退出机制,但较为粗略;设置矿业开工时限,但缺乏资源战略思想;设置矿业监督机构,但职能发挥不充分;设置矿业监督人员,但缺乏独立性。第四,具有变革意识,但缺乏彻底性。其主要包括:墓地逐渐列为矿业用地,但朝廷所用地例外;以地作股创新了发展机制,但宗旨是为维护地主阶级利益;出现服务型管理理念,但仍带有浓厚的封建色彩。第七章历史视阈下当前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研究。首先分析了存在的主要问题:矿产资源法修改完善不及时;忽视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不善;缺失矿业用地制度;矿产资源税费征收缺乏合理性。其次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处理好矿产资源法的稳定性与变革性关系;构建市场与政府耦合的矿产资源配置机制;完善矿山地质环境生态恢复制度;构建股份合作制矿业用地制度;构建合理的矿产资源税费制度。最后提出发展趋势:尊重自然与和谐发展,节约集约与综合利用矿产资源,遵循“绿色矿业”管理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