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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两个百年”目标的第一个奋斗目标,也是“十三五”的最后一年,正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时间节点,而全面小康建成面临的最大的阻碍就是贫困。习近平总书记在扶贫攻坚座谈会上提出,扶贫开发已经进入攻坚拔寨的冲刺阶段,要把握时间节点,补短板,善谋划,确保到2020年如期脱贫。我国贫困规模大、数量多、程度深,为了实现这一百年目标,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调研并提出“精准扶贫”等重大理论,指出在扶贫攻坚阶段,从实际出发,集中力量办大事,重点解决公共服务、医疗保障、社会救助等问题,以期在2020年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实现全面小康。本文以陕西省宝鸡市作为研究对象,对其在当前背景下扶贫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具体分析。文章首先对研究背景和研究的意义进行阐述,其次是对国内及国外与贫困及反贫困相关的研究文献进行综述,从中发现国外对扶贫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贫困成因和反贫困的经验研究,国内主要集中在贫困概念及扶贫对策上,借鉴国外优秀的经验,探索出具有中国特色的扶贫路径。文章主要引用贫困标准理论、社会保障理论及参与式扶贫理论作为理论基础,并对贫困、精准扶贫的相关概念进行界定。在理论基础之上,通过实地调研走访获得有效的一手资料,通过资料的整理与分析,对宝鸡市贫困现状予以描述,从中找出导致宝鸡市贫困县区陷入贫困的原因,并搜集、整理宝鸡市为实现脱贫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路径,通过数据分析其脱贫成效,从中发现当前宝鸡市在扶贫过程中面临的新问题。从资料可见,因病致贫是导致贫困的首要因素,其次,因残、缺技术、缺劳力、缺资金、因学及其他因素。根据致贫原因,宝鸡市扶贫办和各单位通力合作,采取了社会保障兜底、医疗卫生建设、教育扶贫、转移就业、技术培训、产业发展、易地搬迁等措施进行针对性的帮扶。最后,通过对宝鸡市脱贫攻坚工作的成效分析,发现目前宝鸡市在精准扶贫过程中存在识别偏差、恶意排斥、产业项目安排不合理、因病致贫现象仍然严重、现象普遍存在、形式主义、弄虚作假、贪污腐败等问题。因此,增强精准识别标准的弹性,实现对贫困人口的动态监测;加强产业项目的监督检查,保证贫困人口能享受到公平的待遇,获得平等的发展机会;加大投入力度,增加贫困地区可配置资源,克服形式主义;加强对脱贫人口的动态管理和兜底保障,切实落实脱贫退出缓冲政策,防止脱贫人口再次返贫;加大扶贫领域的腐败治理和干部的教育培训,纠正工作作风。贫困制约着经济发展,有碍于社会安定,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实施精准扶贫,推动全面小康建设,是现阶段最重要的任务。因此,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各主体积极参与,互帮互助,打赢这场战役,以期在2020年一道迈入全面小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