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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生产力的极具发展,我国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人们在享受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丰富劳动成果的同时,也看到各种社会矛盾也在不断的显现出来,我国各区域间、城乡间、省际间收入差距也在不断扩大。长期以来,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一直制约着我国城市与农村经济的协调发展,社会居民贫富差距也日益扩大,农村大量劳动力不能得到有效转移,教育、医疗、社保、文化、基础设施等公共服务方面需求与供给矛盾也日益显现,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立。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足,一些地区出现了“上学难,看病难,交通不畅”等问题。中央与地方事权与财权的不协调给地方政府公共服务资金投入带来困境。公共服务供给主体的单一性化导致其供给不足,不能满足公民对公共服务的多样化需求。基本公共服务的非均等化是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和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制约因素。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推动社会稳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越来越多的受到国家广泛关注。本文从福利经济学、公共财政学等研究角度对基本公共服务的内涵、范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相关理论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阐述,分析了当前我国区域间、城乡间、省际间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现状;其次,按照系统性、科学性等原则,构建了由基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6个一级指标和20个二级指标构成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评价的指标体系;再次,采用主成分分析方法,对我国中、东、西部各省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差异进行了详细测算和相互比较;最后阐述了我国区域间、城乡间、省际间公共服务非均等化现状和存在差距的原因,同时依据我国实际国情,提出了促进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议和相应对策,推动经济社会和谐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