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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引发的环境问题愈演愈烈,其中,施工扬尘污染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和制约经济发展,公众对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需求日益增加。尽管针对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以及地方规范性文件相继出台,却还是难以遏制扬尘污染的强势发展。究其原因,首先,在监管制度上,各部门之间管理不协调,存在监管缺位、重复管理的情况,又由于建筑企业对地方经济的巨大推动作用,地方上难免出现保护主义。其次,在保证金制度上,法律文件缺乏规范性、征收办法和标准缺乏科学性、监管机制缺乏。再次,在治理中,缺乏相应的技术标准和排放标准、防尘具体措施流于形式、排污费的征收标准缺乏科学性、企业的申报情况以及扬尘排污费的使用缺乏监管。而且,相关主体也缺乏能从内部约束各方的监管机制。奖惩机制上,建筑企业的违法成本相对较低,公众缺乏相应的奖励机制。因此,监管制度上,应该厘清各部门的权力和责任,强化考核问责机制。保证金制度上,必须增强法律文件的规范性、合理制定保证金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在治理中,应该规范施工扬尘污染的监测标准和排放标准、合理引入“ECO计划”、科学制定扬尘排污费的征收标准、加强对扬尘排污费的征收和使用的监督。另外,必须从内部建立分级监管机制的同时要重视监理制度的作用。在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奖惩机制上,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的违法成本,在合理引入按日计罚制度的同时,综合创新多种手段,促使建筑企业积极地进行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奖励公众积极参与扬尘污染的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