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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是生命的源泉,对人类乃至整个地球生态系统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地球上可供利用的水资源极其有限,加之人类不合理的开发利用和严重污染,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加剧。解决水资源污染和供需矛盾关键是加强水资源管理,而这其中管理体制是重要的决定性因素。如何完善行之有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已经成为全世界共同关注的问题。随着水文地理和生态学科的不断发展,人们逐步认识到,以流域为单元对水资源进行综合管理,顺应了水资源的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特性,可以使流域水资源的整体功能得以充分发挥。我国水资源严重短缺,用水效率低下,水污染形势严峻,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水资源管理体制是解决水资源问题的当务之急。为此,笔者选取了《建立流域为主的水资源管理体制研究》这一论文题目,旨在通过研究,提出完善我国现行的水资源管理体制的思路。本文以大部制的行政机构改革为指导思想,采用比较分析等方法,对建立以流域管理为主、行政区域管理为辅的水资源管理体制作初步探讨。除导言外,正文共分为五章:第一章明确了全文将要探讨问题的理论基础,界定了水资源管理体制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包括水资源的机构设置、权责结构、运行机制和法律体系,下文将均在这个定义的基础上进行研究;第二章介绍了日本、法国在水资源管理体制方面的经验,分析了这两个单一制国家水资源管理体制的自身特点;第三章在分析我国水资源管理体制的历史沿革及现行制度的基础上,运用比较法的方法将我国与日、法水资源管理体制进行比较、分析,提出应借鉴日本以《河川法》为首的水资源管理立法体系,以及法国以流域为单元的水资源管理的成功经验;第四章探讨了我国水资源管理体制存在诸多问题,主要有机构设置不合理、部门职权交叉不清、运行机制不够完善及相关法律体系存在缺陷等;第五章提出了完善我国水资源管理体制的建议,即建立流域为主、区域为辅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分析了其理论和实践基础,并进一步提出了具体的设想,即:一是明确国家级、流域级、省级和市县级四级水行政主管机构,将环境保护、林业、农业、交通等部门的涉及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管理方面的职能移交给各级水资源管理机构,解决原来机构职能分割、重叠的问题;二是建议各级水资源管理机构划分好各自的权限,科学、合理地行使规划权、行政审批权、执法监督权等职责;三是完善水资源管理的运行机制,如协调机制、民主协商机制、公众参与和监督机制等;四是制定、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建立以流域管理为主、行政区域管理为辅的水资源管理体制提供完备的法律保障。以流域为主的水资源管理体制的建立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本文仅提出了一些对策建议,希望能抛砖引玉,并对他人在研究水资源管理体制及指导水资源管理实践时有所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