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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从相对集权的经济政治向市场经济与开放社会的转变,如何促进合作的问题就显得更为重要。在当前乡村社会建设中,推动农民由分散的一家一户向合作状态的转变也成为国家开展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策略,近年来以农民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为依托的合作日渐兴起并呈现繁荣趋势。然而在既有文献中,“小农”、“善分不善合”是诸多研究者赋予中国农民的特殊标签。那么,中国农民是否真的不善合作?为什么中国农民的合作能力一直被质疑,而农民合作的实践却贯穿各个历史阶段?不同时期中国农民合作的发生机制如何?农民的合作与乡村社会结构之间有怎样的关联?文章通过深度访谈及社区观察相结合的实证调查法将个案村农民合作的历史、现状与乡村社会生活世界的真实逻辑相结合,分析作为行动主体的农民在乡村社会这一具体情境中的合作逻辑。本研究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章绪论阐述本研究的问题意识,并对既有的合作相关的理论及经验研究文献进行梳理;第二章在文献综述的基础上确立文章的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界定核心概念并建构出“合作发生动力场”的理论分析框架;第三章介绍个案村的基本情况并从社区的视域、历史的维度出发考察不同时期农民合作发生的具体情境;第四章重点分析促成农民合作发生的外部力量,国家力量介入、乡村精英主导、乡村社会中的熟人网络及信任等基础、社会力量支持等共同构成合作发生的外部机制;第五章则从作为行动主体的农民出发,分析合作发生的内部机制,农民基于乡村社会的文化背景而对合作收益与成本、合作机制所做出的权衡判断,以及对合作的认知和合作精神情况等,最终决定他们是否采取合作行动;第六章总结与讨论,发现农民合作的发生是内外部两种机制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中内部机制中的农民对收益与成本的权衡是决定农民是否合作的关键,只有当合作总收益大于总成本时才会采取合作行动,另外,合作的发生对乡村社会具有重构作用,是乡村社会秩序的粘合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