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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市场自2006年在我国设立以来,取得了巨大的发展,但是,由于新三板市场进入大众视野的时间较短,在其成长发展的初步阶段体现了该市场的一些不足,例如市场流动性相对较差、投资者投资热情较低、相关操作违反法律规定、利用内幕信息违法操作等。为了解决市场流动性差,证券投资者投资热情低的问题。新三板市场于2014年引入做市商制度,新三板市场在引入做市商制度后,提高了证券市场的流动性,也为挂牌企业带来生机。而且,做市商制度还具有稳定市场的作用,抑制市场上价格投机者的操纵行为。但是做市商制度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本文通过文献研究、对比分析及实证主义的方法,分析了新三板做市商制度暴露出一些潜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式。本文具体内容如下:首先,介绍了本论文的选题背景、目的及意义、国内外的研究现状和研究内容。在了解国内外做市商制度的研究现状后展开对于新三板市场和做市商制度的基本概念的解析,具体包括新三板市场的概念、功能及现状;做市商制度概念、种类、特征及优势。接下来通过研究做市商制度发展的现状,总结分析出我国新三板做市商法律制度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以及做市商常见的违法行为,并分析了引入私募做市对于新三板市场的影响。鉴于美国纳斯达克市场做市商制度起步早发展成熟,所以笔者在第四章介绍了纳斯达克市场做市商制度的经验并分析出对于我国借鉴意义。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做市商制度的相关建议。为解决新三板做市商制度存在的问题,需要明确做市商的法律地位,完善做市商信息披露和退出的法律制度,加强新三板做市商的自律管理,促进我国新三板市场稳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