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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作为构成社会的基本单位,既是人类社会发展的结果,又深刻地影响着人类社会发展的进程。虽然马克思没有形成专门的著作对家庭问题进行论述,但是,马克思一直非常关注家庭问题,从早期的《论离婚法草案》到标志唯物史观成熟的《德意志意识形态》,再到晚年的《马克思古代社会史笔记》,家庭问题在马克思不同时期的著作中均有论述。家庭问题也是恩格斯关注的重要方面,在与马克思合作的《神圣家族》、《德意志意识形态》、《共产党宣言》等著作中都有关于家庭问题的论述,而且恩格斯还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集中论述了其家庭思想。深入分析马克思恩格斯文本,会发现家庭问题一直作为一个重要论题贯穿于唯物史观的形成和发展中。马克思恩格斯通过论述家庭问题发展和完善了唯物史观,同时也形成了以唯物史观为基础的家庭观。因此,马克思家庭观和恩格斯家庭观在研究目的、逻辑主线和基本结论上具有高度的一致性。哲学是时代精神的精华,任何哲学的诞生都离不开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马克思恩格斯家庭观也不例外。马克思恩格斯所处的年代正是资本主义高速发展的阶段,这一时期科学技术快速进步,生产力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人类在经历科技革命的同时,也发生着深刻的思想变革。家庭作为组成社会的细胞,也不可避免的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商品经济社会,家户生产被大工业生产所取代,由于生产方式的变革,家庭作为社会生产单位的地位和作用明显下降,削弱了家庭近代以来在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使家庭的传统功能开始向现代家庭功能转变。随之,家庭结构也由传统的大家庭向现代的个体家庭转变,家庭关系也由封建家庭的男权统治向两性平等过渡。社会现实的一系列变化既为马克思恩格斯考察和研究现代家庭提供了条件,同时也为马克思恩格斯提出了时代课题。这一时期,在欧洲启蒙运动的影响下,近代哲学正在向现代哲学转变,家庭史研究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有关家庭教育的理论成果非常丰硕,女权理论方兴未艾,这些都为马克思恩格斯家庭观的诞生提供了思想基础和理论来源。任何思想都有一个发生、发展的过程,马克思恩格斯家庭观与唯物史观相伴生,在见证了唯物史观的形成、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而得以发端、形成和完善。马克思恩格斯家庭观经历了从《论离婚法草案》的第一次阐发,到对《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的唯心主义家庭理论的批判,直至到马克思恩格斯合作《神圣家族》,标志着马克思恩格斯家庭思想的发端。在《神圣家族》之后,马克思对政治经济学日益关注,使之逐渐从费尔巴哈的影响中脱离开来,写作了《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并于1845年与恩格斯合著《德意志意识形态》,1848年合著《共产党宣言》,标志着唯物史观的形成和发展,同时也为马克思恩格斯家庭观奠定了唯物主义基础。如果说《德意志意识形态》和《共产党宣言》标志了唯物史观的形成和发展,而《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确证了唯物史观,那么《资本论》的问世,则科学的证明了唯物史观基本原理。《资本论》中对资本主义家庭的批判,也成为马克思恩格斯家庭观进一步发展的重要环节。而《马克思古代社会史笔记》和《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则丰富和完善了马克思恩格斯家庭观。虽然马克思恩格斯在不同时期的著作中都有涉及家庭观的内容,但是,马克思恩格斯并没有对家庭观进行系统论述的著作。但是,就家庭观研究而言,对马克思恩格斯家庭观进行系统研究,并凝练成为一个较为成体系的理论还是十分必要的。作者对散落在不同时期的著作及手稿中的马克思恩格斯家庭思想,进行整理分析,并系统归纳了马克思恩格斯家庭观的主要内容。首先,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家庭本质的思想。家庭作为建立在一定所有制基础上的社会生活的生产单位,其本质是一种社会生活的生产,包括自然本质和社会本质两个方面。家庭在进行人的生产过程中,首先是一种自然现象,反映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体现了家庭的自然本质。其具有血亲特点、爱的特点和性的特点。家庭在承担物质资料生产和社会精神生产时,反映的是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是家庭社会本质的体现,其具有社会历史性、利益性和意识形态性的特点。家庭的自然本质和社会本质互为前提、互相影响,是家庭的两个重要方面,共同组成了家庭的本质。其次,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家庭关系的思想。家庭作为社会生活的生产单位,其本质包括自然本质和社会本质,家庭关系作为生产关系在家庭内的反映,家庭关系也包括自然关系和社会关系双重内涵。家庭的自然关系是家庭在社会生产的过程中,产生的人与自然,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天然关系。其具有客观性、对象性和现实性的特点。家庭的社会关系是家庭在生产实践过程中形成的家庭成员之间、以及家庭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其具有实践性、伦理性和阶级性的特点。家庭的自然关系和家庭的社会关系是家庭关系的两个方面,二者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共同构成了家庭关系这个有机整体。再次,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家庭结构的思想。家庭是社会发展的产物,其形式也必然随着社会发展不断从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演变。家庭结构经历了原始部落群、氏族、个体大家庭和单个家庭四种形式。社会生产的发展决定了家庭结构的演变,但同时家庭结构的变化也对社会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私有制的产生和发展,促进了家庭结构的变迁,同时家庭结构的变迁也推动了私有制的建立和发展。随着私有制的确立,阶级也在家庭内部产生,并随着私有财产继承的需要,具有共同利益的阶级结成同盟,制定制度和机构维护自己阶级的利益,国家诞生。因此,马克思恩格斯批判了私有制下的家庭制度,认为在消灭私有制后,产生在其上的家庭制度也会随之消失,并认为未来的家庭应该是两性平等、以爱为基础的。最后,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家庭功能的思想。家庭作为社会生产单位,其主要功能即为生产,包括人的生产和生活资料的生产两个方面。随着社会生产力不断发展,生产资料所有制和社会制度也随之发生变化,从而影响了家庭生产方式和生产内容,进而影响了家庭的生产功能。因此,家庭在进行人的生产和生活资料的生产过程中,又逐渐衍生出了其他的功能,包括教育功能、性爱功能、消费功能。这些功能一方面是家庭在适应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不断调整自身的结果,另一面也代表了人类文明的进程。马克思恩格斯家庭观以唯物史观为理论基础,以两种生产理论为逻辑主线,通过对私有制的批判,揭露家庭产生的经济根源;通过对阶级的批判,揭露了专偶制家庭关系的本质;通过对国家的批判,揭露了家庭作为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功能。在对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批判过程中,马克思恩格斯阐发了家庭作为人类生活生产基本单位所具有的实践性,革命性的提出了家庭本质理论和“家庭消亡”的论断。这种理论特质,一方面是马克思恩格斯家庭观的历史唯物主义的体现,同时也从另一个角度诠释了唯物史观,丰富了唯物史观的研究视角。马克思恩格斯家庭观见证了唯物史观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从微观视域“补写”了唯物史观,在唯物史观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特别是现代科学技术的进步,使个体家庭的社会功能逐渐弱化,但是,家庭作为社会生产单位的事实仍然是不可替代的,家庭问题依然是理论界关注的重点问题。随着对家庭问题的研究和深化,理论界从社会学、伦理学、经济学、法学等角度对家庭问题展开探讨,但是,要想深入分析这些理论问题,实现对现实问题的关注,并提出解决方案,必须有科学的理论依据和方法论,而马克思恩格斯家庭观为现代家庭理论研究提供了唯物史观基础和方法论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