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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正在改变着我们的生活,网络为我们提供了诸多便利;网络为政府利用大数据进行社会治理创造了条件。同时,网络、大数据及现代科技为违法犯罪、侵害个人网络隐私权提供了便利条件。网络时代如何用好现代科技带来的便利,同时,防止公民网络隐私权被侵犯,向政府和法律提出了新挑战,也为法学研究提供了新课题。隐私权作为一项基本人权,在世界范围内已获得认可和法律保护,但我国对网络隐私权的认可尚显不足。十九大报告将保护“人格权”写入,彰显国家对人民各项合法权益的全面保护,满足人民的新期待、新愿望。人格利益是自然人享有的最高利益,基于此的人格权也自然成为公民的基本权利。隐私权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其在国外早已被认可并且建立了相对健全的法律保护体系,但在我国一直没能有突破性的进展,直到近十几年才开始大力研究隐私权与网络隐私权的问题。在法律法规方面,目前我国现行的《宪法》、《民法总则》、《刑法》、《侵权责任法》中都有直接或间接保护隐私权益的相关条款,但仍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诸如利用网络实施诈骗犯罪、公民信息泄露、人肉搜索等,这些问题的发生往往伴随着严重的“次生灾害”;尤其是随着互联网的传播,处理不及时就会成为社会问题,影响国家的和谐与进步。本文旨在通过对网络隐私权概念及特点地分析,明晰网络隐私权的主要内容,对现行法律进行梳理、找出法律保护及实际操作中存在的问题,借鉴国外的经验,提出相关建议。本文主要采用三种不同的研究方法:分别是文献研究法、归纳总结法和实证分析法。首先介绍了网络隐私权的涵义及相关理论,之后从文本和实践的角度对当前网络隐私权保护的现状进行了概述,从中找出了网络隐私权保护的关键问题,即侵权行为,对侵权行为的类型及特点进行提炼总结,为解决问题提供理论和实践上的依据。最后根据前文中归纳出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可行性解决措施。本文主要从法律角度探讨网络隐私权保护的问题,共分三章。第一章主要对网络隐私权的基本理论进行简述,首先对隐私及隐私权的情况进行了简要概述,之后详细分析了网络隐私权的概念及特点,重点论述大数据时代下的特点,对网络隐私权的内容也进行了介绍,网络隐私权就是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私人信息和私人领域进行支配的权利。随后,对网络隐私权的类型进行了划分,其中主要对特殊主体的网络隐私权的问题进行了研究,主要是涉及特殊主体的权利行使和运用以及实践中存在的权利限制问题,通过分析我们认识到,对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需要确定合理的原则,找到公益与私益的平衡点,才能保护所有群体的隐私利益。第二章主要是对当前我国网络隐私权法律保护现状的探讨,首先从法律条文的文本保护方面进行了归纳总结,分别从宪法、其他法律和最新出台司法解释角度来阐释;之后从实践的角度分析了网络隐私权保护的问题,核心是法律规定缺乏系统性,执法及法律保护环境有待优化以及监管的缺位。通过文本和实践的综合分析发现,当前网络隐私权保护存在的关键问题就是侵权行为的泛滥。于是对侵权行为从类型上进行了划分,将典型的电信诈骗侵权、人肉搜索侵权从案例入手做了重点分析,并对网络隐私权侵权行为的特点进行了总结概括,也为解决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问题提供新的视角。第三章是对完善网络隐私权保护提出的建议,在分析域外网络隐私权法律保护经验及其启示的基础上提出了建议,其中首先是完善的相关的法律体系,这是法律保护的基础;另外,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的落实更为关键,务必强化网络监管和司法监督,同时又有完善的法律运行环境做保障,只有三者有机结合,才能真正实现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