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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我国长期坚持“农业支持工业、农村支持城市”的发展方针,导致了城乡之间发展的不均衡。二元制的社会结构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同时也影响了农村养老保险事业的发展。在城市已经建立了比较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的今天,我国广大农村地区还处于社会保障体系的边缘,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才刚刚起步。
在农村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建设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建立健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一项必然措施。中国是一个农业人口众多的国家,农业收入长期不足,农民自身养老储蓄极少或根本没有,养老压力很大。随着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土地收入保障功能的减弱,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寻找就业机会,家庭聚少离多;农村“空巢老人”比例剧增,农村人口老龄化速度和程度都已经超过城市。中国几千年以家庭养老、土地养老为主的农村传统养老方式已不再适应当代农民的需要。
然而,由于当前农村经济发展极不平衡、政府扶持力度不够、缺乏相应的法律保障,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还存在诸多缺陷。为了解决广大农民的养老难题,我国于2009年开始探索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凤阳县从2010年起成为全国的试点县,一在新农保的试点探索工作中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为全省乃至全国新农保工作的推广完善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本文基于国内外研究现状及社会保障的相关理论,采用文献参考、实地调研考察等方法获取了大量相关资料,将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对凤阳县新农保试点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探究相应的解决措施,为进一步拓展和一完善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提供了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