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毋庸置疑,现代化己成为当代中国最为重要的时代使命和实践诉求,而现代性则是主导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内在总体性逻辑。然而,究竟何谓现代性,学界见仁见智。本文认为,鉴于人类文明演进及其特征的变迁,可从整体上将现代性理解为一种现代的文明结构。这种文明结构,是在传统文明的基础上经由实践的系统性建构而逐渐形成的;对于社会体而言,这种文明结构意味着形成了一种规范的社会秩序体系,尤其是形成了规范的社会秩序化机制;这种秩序化机制,一般是通过形塑人们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并以体制化的组织模式和制度构造来强化而实现的。现代性作为现代的文明结构表明,传统的社会秩序已解体,现代文明的社会秩序必然成为替代性选择。那么,社会组织作为现代社会中正在崛起的一种结构性要素,势必参与现代文明社会秩序的建构。也就是说,在中国社会的现代性转型与建构中,社会组织的社会秩序建构角色将更加彰显。由之,社会组织作为社会秩序化机制的一种载体,在现代文明的社会秩序建构中将发挥着独特的角色作用。而从现实情况来看,社会组织的发展面临诸多困境,亟待对此缘由作系统的理论分析。因此,本文将社会组织发展这一论题置于现代性的意义上阐释,既旨在廓清社会组织在中国社会的现代性转型与建构中的角色定位、功能范畴和行动特点,更着力于揭示中国语境下社会组织发展的内在机理与实现路径,以增强社会组织发展实践的自觉性和实效性。具体来说,从角色定位来看,社会组织在现代文明的价值取向上是现代性的建构者。目前中国正处在以现代文明的社会秩序建构为轴心的转型之中,那么,社会组织以其独特的社会秩序建构角色深嵌其中;从功能范畴来看,对社会组织这种角色的认同是其角色功能得以发挥的前提条件,而以公共精神为文化底蕴的公共性和公共生活使其角色功能的发挥最终成为可能,这也决定了社会组织的角色功能将是多维的,包括在民主政治、和谐社会、市场经济以及社会安全等方面的秩序功能;从行动特点来看,社会组织遵循集体行动的一般方式和逻辑,其行动过程大致由诉求—表达—协商—契约—遵守—评价等环节构成。如此,“角色”、“认同”和“行动”及其结构关系构成了现代性下中国社会组织发展的理论与实践的逻辑框架。其中,现代文明的社会秩序建构是社会组织发展在现代性价值上的角色定位;公共性是社会组织发展的这种角色定位获得认同的根本原因;以集体行动的方式参与公共生活是社会组织发展的这种角色定位得以实现的现实途径。概而言之,现代性视阈下中国社会组织的发展既是一种价值追求,更是一种制度、文化乃至社会的“生活实践”建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