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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中国加快了城市化进程的建设。目前,厦门市翔安区相关征地政策、机制、就业保障管理的发展滞后。大多数农民失去土地,成为“三无”农民。没有土地,没有工作,没有生活津贴。他们生活在城市边缘,成为一个新的弱势群体。翔安区是厦门市经济特区第一年轻的行政区,同时农民失去土地及由此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也相应而生。本文在厦门市翔安区失地农民的总体情况和就业保障政策的研究背景下,界定了“失地农民”、“就业保障”和“土地发展权”的具体概念,制定研究路线,采用公共管理的政府职能理论和公共服务理论,并以文献调研法和经验借鉴,以厦门市翔安区失地农民作为研究对象,对其所采用的就业保障政策进行研究分析,包括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土地补偿政策和生命保障政策内容的探究。通过“城乡统筹”的农村方式进行经济战略结构调整,增强农业优势,为农村的经济发展提供更多渠道,增添更多的农民增收办法。因此,失地农民已成为历史发展的新名字,也是城市化进程中的必然性。根据政府需求失去土地,不但达成政府的愿望,也是很多农民的愿望和要求。农村转变城市农民可以变得更富有,有利于缩小城乡差距。但在实际情况中也注意到,农民失去土地的同时,就形成了政府引导农民建立长久生活基石的“重要性时刻”。土地是农民的生存之根本,当那些赖以生存的土地被征用后应该要做好后续相关的工作,也该想到如何解决失地农民今后生活的经济来源和就业保障的相关问题。为此,本文深刻分析厦门市翔安区失地农民就业保障政策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探索完善厦门市翔安区失地农民就业保障政策的对策,以期引导、制约和规范政府行为,健全政府就业保障政策。在国内相关的文献中现有学者对我国失地农民的就业保障内容、就业保障责任分配、就业保障系统执行、就业的发展方向以及怎样统筹现有的资源等方面依然存有许多不同的见解,对就业保障的定义,政策存在的问题,解决途径等方面的研究进行综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