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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质押具有设质方式简便、权利保障充分、质权实现快捷等优点,为动产质押和一般权利质押所无可比拟而居于质押体系的上端,在现代经济生活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预期在不久的将来,我国将迎来票据与票据质押的大发展时期,但票据质押现时的理论与立法均比较落后,对经济生活的进一步发展形成了较大的制约。 本文将票据质押法律问题研究分为两个层次,其中票据质押的法律属性、票据质押的设立与效力研究为第一层次,票据质押其它法律问题研究为第二层次。文章从我国立法上对于票据质押的冲突性规定切入,提出票据质押法律问题研究的重点——票据质押的法律属性是什么?并从正反两方面对“票据质押是一种票据行为”这一核心结论进行了充分的论证。随后以此为指导,对票据质押其它法律问题一一进行解答。随后,文章还提出了关于票据质押的具体立法建议。 论文主体共分为七章。在第一章中提出了文章研究的对象和层次。第二章是票据质押概论,简要地介绍了票据质押的概念、特征、立法例等。该章是第三章的理论铺垫。而第三章正是本文的核心,在此,笔者先评析了关于票据质押是否是票据行为的五种学说,再纠正了理论上关于“民法上的票据质押”和“票据行为的直接目的论”的误识,厘清了票据质押的理论边界,然后从四个方面对票据质押行为进行了定性分析,提出了与通说不同的观点:票据质押的本质属性是票据行为、而不是一般的民事担保行为。在第四章中对票据质押的设立和效力展开了论证。论文的第五章解决了关于票据质押的四个方面的具体问题: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票据是否可以质押,应区分是出票记载还是背书记载而有所不同;票据不能转质是出于价值衡量与立法技术的考虑;质权人行使票据权利是票据质押的当然后果而非满足附加条件后的结果;票据质权消灭的原因与方式各有哪些。第六章是立法建议。在本文最后的第七章中,笔者还对票据质押法律理论偏差的原因进行了反思,并呼吁法学理论界应重视对票据法等商法理论的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