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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我国青少年刑事案件分流机制改革备受关注。同作为成文法国家的德国,其青少年司法分流机制值得研究。德国的青少年刑事案件分流机制主要规定在《少年法院法》中。文章将聚焦这部法律,阐述德国青少年司法分流机制的一些特征性制度,旨在为解决我国青少年犯罪分流程序中出现的问题提供参考。本文遵循提出问题——寻找答案——验证可能性——解决问题的思路,期待在德国青少年司法分流机制中汲取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可以借鉴的相关制度。在研究方法上,本文采用宏观定位和微观对比的方法,谨慎探寻德国的经验是否能适用于国内的实践。本文第一章指出我国青少年司法实践存在的问题,其主要包括四个方面:教育和惩罚之间的关系;青少年犯罪的划分和处理;犯罪矫正程序和实施的多样性以及我国分流程序改革中出现的争议。开篇即提出问题,一方面是由于本文的最终目的在于解决我国青少年司法立法和实践中的问题,另一方面以这些问题为引导,以借鉴的视角研究德国法的相关制度。第二章阐述了德国青少年司法的分流制度,本章从广义和狭义的层面,以《少年法院法》为中心阐述德国青少年刑事案件的分流系统。狭义主要指程序法方面的内容,包括检察官和法官主导的分流,广义还包括分流替代措施,出于实用性的考虑,本文还加入了缓科制度。此外,在本章中还补充介绍了一些个别性的问题,如在德国法中对于年轻成年人的特殊规定和当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实施共同犯罪时的处理程序。第三章结合其他部门法,从整体的角度分析德国《少年法院法》,包括德国青少年犯罪情况、分流措施实施状况及效果。与德国《少年法院法》相关的法律,以期为德国少年法院法定位从而更全面了解德国青少年司法分流制度。第四章是第一章提出问题的解决方法,即讨论中国借鉴德国青少年司法分流机制的可能性和可能的做法。本章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分析我国青少年司法的现状,包括我国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和原因,我国青少年犯罪案件分流的立法和实施情况,我国分流替代措施和辅助机构以及我国传统法观念的简述,意在通过中德两国基本情况的比较,分析我国借鉴德国制度的可能性。本章的第二部分作为第一章提出的问题的解决和呼应,结合中德的制度和现状,简要提出我国现阶段进行改革的方向和可能做法。最后得出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