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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人格制度是现代法人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主要包括:公司是独立于其成员的法律实体,即有独立于其成员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公司财产与其成员的财产相分离,公司独立承担责任,其成员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由于在观念和制度上将公司独立人格制度绝对化,使其成为一把双刃剑,在推动经济增长的同时,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不合目的性。鉴于利益平衡的偏离,各国公司法不得不进行衡平的矫正。西方国家创制了一种既能保持公司法人人格制度的本质,而又突破该制度限制的措施—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理,也称揭开公司的面纱。即在承认公司具有法人人格的前提下,对特定法律关系中的公司及股东的独立人格加以否认,直接追索公司背后成员的责任,以规制公司滥用公司人格及股东有限责任之行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理的适用,虽然表现为无视公司的独立人格,揭开公司的面纱,让公司背后的股东站出来直接对公司债务负责,但是从实质上分析,该法理的适用结果,不外乎是对公司股东有限责任的一种排除,或称之为股东有限责任的例外。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是公司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作用是弥补公司法人制度的不足,以维护法律的基本价值—公平、正义。该制度克服了有限责任制度的缺陷,进而完善公司法律制度。该制度在西方国家已日趋成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目前我国仅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了相关的司法解释及案例,制定法中尚未引入该制度。而现实中出现了大量的滥用公司法人人格的现象,亟待予以法律规制。鉴于此,本文主要以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产生、内涵、价值以及适用等问题为重心展开研究。对我国借鉴该制度的可能性及具体制度的构想上做一些有益的探索。 本文分为四章。第一章,公司法人制度的历史沿革及其价值。文章通过历史分析的方法探究了法人人格制度的产生及其历史发展。归纳出现代公司法人制度的特征。进而分析了现代法人制度在有限责任制度上表现出来的巨大经济价值。第二章,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产生、内涵、价值。文章通过对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概念、实质的介绍、分析,揭示了该制度的内涵。同时,结合对世界上两大法系主要国家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介绍,为我国借鉴该制度提供了有益的思考。第三章,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理的具体适用。为了恰当的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防止对该制度的滥用,文章将适用要件归纳为三方面:前提要件、事实要件、责任要件。第四章,我国借鉴和引进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相关问题。文章结合我国本土资源中的各种因素,论证了我国采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合理性及可行性,提出了该制度运用的具体的初步立法构想。关键词:公司、公司法人人格、法人人格否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