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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全球化的迅猛发展对国际税收合作与协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经济全球化的结果之一——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出现,以及这种区域性经济组织为实现高度一体化所制定的法律制度和采取的种种措施,也给现行双边税收协定模式带来严峻的挑战。为解决区域性经济组织的法律制度与双边税收协定所产生的冲突,区域性多边税收协定作为解决方案之一被提出。本文主要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结合欧盟法律的有关规定及欧洲法院的相关判例实践,研究和探讨在欧盟范围内构建多边税收协定的可能性与必要性,并提出具体的条款设计方案。全文除导言和结束语外,共分三章: 第一章介绍在经济全球化下现行双边税收协定模式所面临的挑战,并通过对多边税收协定的利弊分析,得出多边税收协定相对双边税收协定的优势所在,同时也认识到目前构建多边税收协所存在的困难,指出多边税收协定从单项到综合性,从区域性到全球性的发展趋势的必然性。 第二章分析欧盟范围内订立综合性多边税收协定的可能性和必要性,指出欧盟已具备区域性多边税收协定形成的前提条件,并通过对欧洲法院关于基本自由条款和非歧视原则的判例实践的考察,剖析欧盟成员国双边税收协定实践与非歧视原则所存在的冲突,并指出欧盟指令与最惠国待遇条款都不是解决这种冲突的理想方案。 第三章提出在欧盟范围内构建多边税收协定的构想和基本框架,在参考OECD范本相关规定的基础上,重点对欧盟多边税收协定关于对人的适用范围,避免双(多)重征税的方法以及欧盟多边税收协定的相互协商程序和仲裁程序这些不同于双边税收协定的内容的条款设计进行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