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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自助游作为一种新兴的旅游方式,以其自由、灵活、不受拘束、亲近大自然等特点而深受广大青年旅行爱好者的喜爱。在平日繁忙的工作之余,摆脱家庭琐碎之事及都市的喧嚣,三五朋友或者在论坛报名之后开始放松身心的自助旅行。随着网络的不断发展,交通的快速便捷以及人们探索求知欲望的不断胀大,户外自助游正在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超越传统的旅行模式。其主要内容多见于未被开发的风景区、偏远山区、沙漠、洞穴等极具冒险特色的地域。但是在我国,在面对这种缺乏监督指导及规范的自助旅游模式之时,一系列安全问题和法律责任问题便接踵而至,事发之前缺少旅游安全指导及监督管理,事发之后又缺少责任认定及损害补救措施。“根据中国户外旅游协会的资料收集,2003年户外自助游死亡人数为4人,2004年为12人,2005年为15人,2006年为26人。”1户外自助游的安全隐患及责任分担问题亟待我们思考及解决。本文通过对案例的介绍及对争议焦点的分析,旨在解决户外自助游活动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本文主要通过简要介绍案例以及由案例引发的思考及争议来引出本文所讲述的法律问题,其主要内容有自助游发起人的法律地位不明确,组织户外游时收取的活动经费的性质不明确,发生事故时户外自助游参与者之间的相互救助义务的法律性质的认定难题。本文介绍了户外自助游的概念、特征及按不同标准所划分的类型。研究户外自助游发起人与参与者之间的法律关系,户外自助游当事人的权利及义务,这里包含自助游组织者的权利义务以及自助游参与者的权利义务。在户外自助游发生事故时组织者、受害者及其他参与者之间应该如何分担责任,应该依据什么来判定责任,出现什么情况或者在什么前提下可以提出法律责任抗辩事由等。我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能够为日后户外自助游责任分担的解决提供借鉴以及起到积极向上的推动作用,以促进我国旅游业的法制能更好的完善及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