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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回购最先兴起于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主要目的是代替现金股利支付,随着股票回购的应用愈加广泛,后来是作为一种资金调度的工具,直至20世纪90年代,我国的大豫园以吞并方式回购小豫园的时间开启了我国股票回购的先河。但是由于我国国情的不同,在研究我国的股票回购问题上,不能完全照搬西方的理论研究成果,而是应该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及市场经济环境进行深入探讨。随着股票回购在资本市场上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对股票回购内在动因以及经济后果和产生的问题的研究对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有序的发展意义重大。我国的股票回购的动因研究可以以股权分置改革前后划分为两个阶段,股权分置改革前的股票回购的基本针对的是非流通股,回购的动因也大多是以国有股减持、优化资本结构为目的,这与当时国家的政策以及市场经济的背景有关,带有明显的政府干预的色彩;股权分置改革后,股票回购的对象多以流通股为主,回购的动因也开始以股东权益最大化的目的进行股票回购,如提升公司股价、传递价值被低估等,此阶段的股份回购已完全市场化。通过文献研究法、案例研究法以及描述性统计分析方法,对1994-2015年以来的进行股票回购的上市公司的回购动因进行了深入的探究,发现了股票回购在我国资本市场存在的一些问题及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文章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导论部分,主要介绍了股票回购的背景、研究目的和意义、研究方法以及国内外对股票回购的研究概况;第二部分介绍了股票回购的含义、类型和方式,并针对国内外的研究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出了股票回购动因的财务动因理论、信号传递理论以及委托代理理论;第三部分是对我国股权分置改革前后的两个阶段的股票回购的动因进行深入探讨,并对其隐藏动因进行了挖掘;第四部分则是根据以上对股票回购动因的分析发现了其在回购过程中或回购过程后所产生的资金运营风险及大股东套现等问题,并对问题的成因进行了深入分析;第五部分是案例部分,本文选取宝钢股份这一典型的回购案例,对其回购前的背景及财务状况描述以及回购后的效果分析出宝钢股份进行股份回购的真实动因,并给出相关启示;第六部分是针对以上问题成因的分析给出了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对信息披露监督等相关的解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