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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日渐明显,国内外企业间的并购活动越来越多,并购涉及到的商誉金额也越来越大。中美两国针对商誉的会计处理都已制定了相关的会计准则,但由于两国所处的经济背景各不相同,相关准则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本文从中美两国对商誉的初始确认与计量、后续确认与计量以及减值信息披露等三个方面来分析两国相关会计准则的差异之处,同时也研究了国内外大量相关文献来进行对比分析。通过对中美两国世联行和仲量联行的实际案例研究,发现在商誉会计处理实务中,两国也存在一定的处理差异:首先在初始确认方面,仲量联行采用现金支付标的的方法进行收购,在并购过程中确认的商誉除去合并对价大于被收购企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部分,主要还包括被收购公司在其经营过程中积累的各类契约管理以及其遍布全球的重大客户资源。另外,仲量联行采取全部商誉确认法,即也确认少数股东的权益。我国世联行同样也采用现金支付的手段支付标的,但采取部分商誉确认法,对少数股东权益并不予以确认,在确认范围方面并不涵盖契约管理和客户资源。其次在商誉后续计量方面,仲量联行采用期间测试法,近五年来不存在商誉减值的情况,说明其收购的企业均符合成长预期。而我国采取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其中连续两年对商誉计提了较大金额的减值准备,说明我国世联行进行的并购业务完成预期的情况较差,存在管理层过度乐观的收购行为。本文通过对比两国商誉会计处理准则上的不同及实务处理上的差异分析,得出以下结论:首先,两国由于制度环境不同在商誉实务处理上存在差异,美国制度环境相对成熟,商誉的会计准则较完善;其次,美国减值测试时间较灵活,有利于企业较好把握商誉的变动情况。目前我国制度环境不完善,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没有达到一定高度,管理层由于利益驱动使企业普遍存在依靠并购进行蔓延式增长,这也是导致我国企业并购商誉确认虚高的因素,建议我国完善相关的会计规范和管理,提高会计人员道德水平,从而提高我国商誉的会计信息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