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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原有科研事业单位的管理体制是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任务由政府下达,经费也主要靠政府拨款,其弊端日益暴露,科研与生产脱节,研究开发成果应用转化率低,科技资源配置不合理,科研开发工作重复分散等,原有的管理体制己越来越不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1985年中央做出关于科技体制改革的决定以来,科研事业单位先后组织实施了科学事业费拨款制度、扩大科研院所自主权和科研院所内部管理制度,产权制度等一系列改革。2001年河南省政府出台《关于深化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豫政[2001]5号),2001年到2006年全省27家工业类开发类科研院所全部转制为股份制科技企业。2005年,河南省政府出台《关于深化省属社会公益及农业类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豫政[2005]29号),全省的公益类科研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全面启动。截止到2006年底,改革工作全部完成到位,保留16家社会公益及农业类科研机构按照非营利性机构运行和管理,1家科研机构进入高等院校或者与高校合并。这次以转制为重点的改革,取得了很大的成绩,转变了科研院所的运行机制,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结合,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进程。变革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或带来一些问题。本论文从分析国家与科研事业单位的关系变化入手,以河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为例,在进行了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总结改革取得的成效,正确认识并努力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案措施,旨在为政府制定政策提供理论依据,也为农业类科研事业单位自身的发展提供建议。本文分为六大部分:第一部分是我国事业单位和公益类科研事业单位改革的基本理论阐释。第二部分是河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管理体制改革情况回顾。第三部分是具体分析河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改革积极效果。第四部分是改革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第五部分是国外公益类科研机构的发展状况与特点综述。第六部分是进一步完善的思路、对策和建议。通过分析河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在人才资源、机构设置、科研经费、科研成绩、开发创收等方面改革前后的变化,对改革成效进行评价,进而指出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后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完善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和建议,为推进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政策制定与实施提供参考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