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越来越关注“人”的问题,其中对人权问题的研究成为了当代理论界的重要议题。然而,历来不同的学者对“人权”有不同的理解,使得“人权”概念模糊不清,造成了人们思想的混乱。“人权的产生根源于人的本性。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是构成人的本性或本质的两个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方面”。因此,要科学地理解人权,就要正确揭示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关系,将人权建立在科学的人的本质理论基础上。一直以来,西方的人权理论分别从理性路径和感性路径阐述人性,将人权建立在抽象的人性假设的基础上,因而是不科学的。人权研究中理性路径的突出特征是将人的本性界定为人的理性、意志,人因具有理性而享有人权。持这一路径研究人权的理论派别主要有:斯多噶学派、古典自然法学派、新古典自然法学派、以黑格尔为代表的理性权利理论等。人权研究中的感性路径的突出特征是将人性定义为人的自然本性,人在自然本性的驱动下追求自身的权利,持这一路径研究人权的理论派别主要有:伊壁鸠鲁学派、功利主义学派等。西方人权理论家们从理性或感性路径探索人的本质,将人权建立在抽象的人性假设基础之上,而建立在错误的人性假设基础上的人权主体、人权内容等也是不科学的、虚假的。人是理性与感性的统一体,无论是只从理性角度或只感性角度都无法真实的揭示人的本质,只有将人的理性方面与感性方面统一起来完整的揭示人的本质。而作为理性与感性沟通的桥梁——实践,为我们完整地揭示人的本质提供了科学的路径。马克思正是从实践路径首次完整地揭示了人的本质,对人权进行了科学的阐释。本文通过对马克思人权观实践路径的梳理,纠正了西方学者从抽象的人性假设角度对人权的误读,突破了国内学者只注重马克思人权观的人学基础的局限,将马克思的“人”的规定性理论深入到人权来源、人权内容、人权特征等方面,强调了马克思人权观的人性关怀。文章第一部分主要介绍西方人权研究的理性路径和感性路径,指出其将人权建立在抽象的人性假设上的非科学性。文章第二部分主要介绍马克思人权观实践路径的理论渊源及其发展阶段,把马克思对实践的探讨与其对人权的研究结合起来将马克思人权观实践路径的发展变化划分为四个阶段,即理论批判实践观下的人权、政治批判实践观下的人权、异化劳动批判实践观下的人权、科学实践观下的人权等四个阶段,这样更清晰地描述马克思人权观的实践路径。第三部分探讨马克思人权观实践路径的基本内涵,揭示了马克思人权观实践路径的基点、出发点及其本质特征和价值取向。文章第四部分探究马克思人权观实践路径的启示,通过对马克思人权观实践路径的分析研究共得出以下三点启示,即当代中国人权建设必须突出“实践”的重要性、当代中国人权建设必须着眼于人的实践本质、世界人权建设的出发点应着眼于现实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