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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婚姻与自杀的关系一直被人们所忽视,人们很难将代表幸福的婚姻与自杀这种冰冷的字眼联系在一起。但是在《自杀论》中,迪尔凯姆对自杀统计数据进行比较分析,对各种不同婚姻状况下的自杀率变化做了详细的分析与阐述,总结出了不同婚姻状况对人们自杀倾向所产生的影响。而我国对于《自杀论》这本经典巨著的研究成果还很有限,研究视角也都集中于对迪尔凯姆理论的解读,以及方法论的探讨上,几乎没有学者对于此书中婚姻与自杀关系的相关研究进行深入的探讨。本文采用文献研究的方法,整理并借用了国外文献中的二手数据,对其进行比较分析研究,尝试验证迪尔凯姆婚姻自杀理论的正确性,并发现迪氏理论所存在的局限性。 导论中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与缘起,阐明了研究对象、究目标与研究意义。本文的研究对象是《自杀论》中迪尔凯姆婚姻与自杀的相关研究,本文对这些研究结果与理论进行了梳理,并利用两组来自不同国家的自杀数据对其进行检验。本文在文献综述中梳理与论述了国内外的相关研究成果,文献综述之后界定了本文的两个核心概念:自杀、婚姻。 在第一章中,本文利用当代法国的自杀统计数据,与一个世纪前的自杀数据进行比较分析,检验迪尔凯姆婚姻与自杀相关研究结果的正确性。检验结果表明现今的法国自杀数据支持并肯定了迪尔凯姆的相关理论。 在第二章中,对当代美国的自杀统计数据进行多元变量的分析,将分析的结果与迪尔凯姆的相关结论进行对比,结果表明现今美国的自杀统计数据几乎不支持迪尔凯姆的理论,质疑并否定了迪氏的相关研究结论。 第三章对两种完全不同的检验结果进行探讨,发现产生两种不同检验结果的原因有两个:一个是统计数据来源的不同,一个是社会背景的不同。并从两种不同的检验结果中,发现了迪尔凯姆婚姻自杀理论的局限性。最后提出了迪尔凯姆在相关研究中忽视的三种婚姻状况:未婚同居与自杀、同性恋婚姻与自杀,未婚生子与自杀,希望今后的学者在之后的研究中能充分考虑这三种情况,对迪氏的相关理论做更精确的检验。 总结与反思中,阐明了本文的结论与研究的不足,并对今后《自杀论》的相关研究做出展望。本文的结论是:《自杀论》中,迪尔凯姆婚姻与自杀的相关研究结论的适用范围存在局限性,只适用于男性婚姻地位高于女性的地区与社会,对于男女双方婚姻地位平等,或者女性婚姻地位高于男性的地区与社会,迪氏的理论是不适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