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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收费是供求双方基于审计服务而协商一致的价格,与会计师事务所的短期效益和长远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所以在审计理论和实务研究中占有重要位置。掌握尽可能充分且可靠的信息是作出正确决策、优化资源配置的前提,但是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信息可能失真或不够完整,由此产生信息风险而误导决策。由作为独立第三方的审计师对公司相关信息的编制与披露进行检查核实,并按一定标准对其真实性和公允性发表意见,提供合理保证,有助于提高信息的可靠性,帮助决策者降低其面临的信息风险。审计服务之所以有价值就是基于审计师这样一种特殊的身份和提供的专业服务。
关于审计收费问题的研究在西方审计学界已有很长一段历史,以Simunic(1980)的研究为一个起点,众多学者从不同角度考察了审计收费的影响因素,形成了大量卓有成效的研究成果。中国证监会从2001年底才开始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审计费用,相应的,国内与审计定价相关的实证研究成果自2002年底开始在各类报刊杂志上陆续发表。但大多数研究较为传统,即将我国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审计费用数据应用于Simunic经典模型进行验证性分析,就研究新意和中国特色而言,有待进一步挖掘。
内部控制作为一个热点也是备受关注。内部控制之所以成为学者们研究的一个焦点是因为国内外各类舞弊案的频频曝光,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系统设置的合理性以及运行的有效性等备受质疑。为了避免更多的公司因为内部控制方面的漏洞造成巨大损失甚至面临破产危机,美国于2002年颁布了SOX法案,对内部控制信息的披露做出了具体规定,成为内部控制研究的一个转折点。我国近几年陆续发布有关内部控制的政策法规,沪深两市也出台相应规定,明确了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置及披露等方面的要求。随着各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方面的规定不断细化、规范化,公司在内部控制建立健全、运行有效性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是否有所改善;内部控制的具体改变又是否影响到了公司的审计费用等各个方面成为有待于我们去检验的问题。本文正是立足于现阶段深交所要求上市公司强制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鼓励披露内部控制审核报告这样一个时点,来研究内部控制质量与审计收费之间的关系。
本文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以内部控制缺陷和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披露与否为解释变量,研究了内部控制质量与审计收费之间的关系。以2009年深市主板A股上市公司作为初选样本,根据上市公司的年报或者在指定网站上单独披露的公告,统计出样本公司是否在200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指出了公司截止2008年12月31日在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的缺陷或不足,是否聘请审计师对公司2009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核并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利用SPSS13.0统计软件对内部控制质量与审计收费间的关系进行实证分析。研究结果表明:第一,在控制了公司规模等其他影响因素后,上市公司是否聘请审计师出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和审计收费显著正相关,即由外部审计师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公司审计收费相对较高;第二,上市公司截止前一年度末是否存在内部控制缺陷和审计收费不存在显著关系;第三,审计收费受到客户规模、事务所特征的显著影响,这一点与已有的研究结论相一致。此外,透过样本数据还能发现,在当前的政策环境下,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的披露显得较为被动。在鼓励披露的背景下,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披露比例仅为23.5%。内部控制缺陷的披露也显得较为形式化,更多的还是为了满足政策要求而非真正传达内部控制真实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