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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的竞争秩序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前提。反垄断法致力于保护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维护经济民主和自由竞争。因而,被人们称为“经济宪法”、“自由企业大宪章”。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各国经济交流的加深以及跨国公司的迅猛发展,跨国公司不再局限本国市场,利用自身强大的实力进行各种垄断、限制竞争行为,对国际经济发展构成了很大的威胁,于是,反垄断也出现了一种新的现象——域外适用。一直以来,反垄断法域外适用的效果原则理论备受人们争议,其虽然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价值,但是也会带来国家之间主权与管辖权的冲突。详细分析效果原则理论的一般基本问题,对其渊源和价值以及对反垄断域外适用的作用的研究是本文的核心内容,在通过对各国反垄断法律制度的综合考察和分析,笔者得出效果原则理论利大于弊,是国际反垄断发展的趋势,也是未来反垄断法发展的方向,应当将效果原则列为反垄断法域外适用的基本原则,并且在我国现有的反垄断法律制度的基础上对效果原则理论进行完善规定,同样,由于效果原则的适用涉及不同法域之间的利益,因而,加强国际合作,避免不同法域之间的法律冲突,也显得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