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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即经济适用住房)制度至今已历经近15年的发展,并在实践中起到了解决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平抑房价、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等重要作用。但是直到目前,我国法律尚无经济适用房的统一概念,对经济适用房交易活动也缺乏统一、严密、规范的法律、法规约束和强有力的制度监管。法律制度层面的缺失导致经济适用房交易监管上的“漏洞”愈来愈多,并在实践操作中涌现了大量需要回应和解决问题,如:交易各方主体错位,经济适用房小区里不乏开着“奔驰”、“宝马”的“中低收入者”;经济适用房交易面积和交易价格失控,既不“经济”也不“实用”;市场交易参与者的信用档案缺乏、交易管理缺失,监管不力;监管者违法、违规滥用监管职权,“暗箱操作”、权钱交易,滋生腐败等等。
为了更好的实现经济适用房交易的公正性,尽量减轻甚至消除因交易监管不力产生的负面影响,本文采用理论与数据分析结合、案例分析以及比较借鉴与本土化相结合等方法,通过简要概述经济适用房交易监管相关法律问题,分析、借鉴国内外相关理论与实践中的先进经验及制度,并对目前我国实践中经济适用房交易监管法律体制存在的缺陷进行分析,从法律制度层面入手,对经济适用房交易监管的原则、程序规范、监督管理组织体系以及相关配套制度的规范等方面进行一些创新性的构建,以期为我国经济适用房交易监管立法和实践提供一些有用的参考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