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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师声乐教学由于长期受音乐专业院校的影响,其教学观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模式等都没有体现出自身特点。2001年教育部制定的《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正式出台,它强调以音乐审美体验为核心,使学习内容生动有趣、丰富多彩,有鲜明的时代感和民族性,重视音乐实践,提倡学科综合,鼓励音乐创造。这不仅对我国中小学音乐教育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而且对从事高师音乐教育的广大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师声乐教学担负着培养中小学音乐师资的重要使命,为了提高全民族音乐文化素质,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高师声乐教学必须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本文从全面和谐发展的人文观点出发,结合当前高师音乐教育改革实际,采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方法,运用分析、经验总结、对比等研究方法,探讨了高师声乐在新形势下声乐教学多样化研究。在声乐教学方法上,尝试声乐课的集体教学、小组课的教学、单一小课的教学以及课外实践活动等。为了更好地检查、评价教学成果,结合集体课、小组课、单一课的上课形式,提出多种考核方式的建议和实施的具体方法。多种形式的教学在整体上打破了以往声乐教学的单一形式,在声乐教学上做到了丰富多彩。多种形式的教学突出了“师范”性的特点,是培养一专多能的必行之路。多种形式的教学适应了各层次水平的学生,使得教学有的放矢,提高了教学质量。多种形式的教学能使知识互相得以连接、渗透,使受教育者以立体的感觉接受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