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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大众消费者越来越关注企业对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企业已经认识到利润最大化和社会责任的天平不能过度倾斜,但在移动互联网时代,环境污染、食品安全等社会问题的传播速度和范围呈指数级增长,大众消费者可以立刻通过发表言论或购买行为直接对企业的产品或服务进行表态,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紧迫性越来越高。公司从本质上来说是盈利组织,在追求自身利润最大化和履行社会责任之间难以绝对平衡,同时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不单纯是对社会需求的满足,也杂糅了这一行为背后可能给企业带来的回报或利益。企业慈善捐赠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最古老的形式之一,且前人已经对这一行为背后的复杂动机进行了深入研究。通过文献梳理,我们发现可以将企业慈善捐赠背后的驱动因素分为环境层面、企业层面和个体层面,但其中更多关注的是企业本身的内部特征,如治理结构、股权特征等。虽然后期也对企业所处的制度环境和市场环境加以研究,但直接将这些驱动因素用来解释中国情境下的企业慈善捐赠行为还是有所欠缺的,毕竟诸如市场化改革不充分及国有属性等特殊因素在新兴经济体慈善捐赠中普遍存在。因此,我们不仅需要关注企业内部股权结构特征,还需要结合我国所处的经济转型特殊背景及企业所属行业的竞争状况来研究中国企业慈善捐赠行为的动因。本文以委托代理理论和制度理论为主要基础理论,研究股权结构(股权集中度和股权性质)对企业慈善捐赠水平的影响,并引入市场化程度和行业竞争程度作为调节变量。以2011-2015年我国沪深两市的A股上市公司公益性捐赠数据为基础,对11752个观测值进行实证分析后得出以下结论:(1)股权集中度和企业慈善捐赠水平之间负向显著。就企业慈善捐赠而言,股东和管理者的利益并不对等,具体表现为管理者通过占用企业冗余资源参与慈善捐赠来提高自身影响力,而这损害了股东财富。当企业股权较集中时,股东能够更有效地监督管理者决策,降低代理成本,从而抑制管理者自利行为;(2)相对于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的慈善捐赠水平更高,因为国有企业天生享有政治优势,非国有企业则面临很大的政治不确定性,迫切需要通过慈善捐赠和政府建立联系以获取政治合法性和企业发展资源;(3)市场化程度正向调节股权集中度和企业慈善捐赠水平之间的关系。当市场化程度较高时,股东和管理者之间的代理成本更小,一方面源于更健全的监管机制,另一方面源于地方政府财政实力较强可以全面参与社会事务而减少管理者通过捐赠为自身获取额外利益的动机和机会;(4)市场化程度较高时,非国有企业相对国有企业慈善捐赠水平更低的结论未能被证明,可能因为随着市场环境的改善,非国有企业在获取合法性的过程中逐步从实用合法性向道德合法性甚至认知合法性进阶;(5)行业竞争程度正向调节股权集中度和企业慈善捐赠水平之间的关系。当行业竞争较激烈时,股东和管理者之间的代理成本更小,一方面管理者可以占用的冗余资源减少,同时竞争压力迫使其更忠于本职工作,另一方面股东可以利用同质企业的信息对管理者绩效进行全面评估,从而减少管理者的投机行为;(6)行业竞争较激烈时,非国有企业相对国有企业慈善捐赠水平更高,主要因为非国有企业在面临激烈竞争时,更迫切需要获得政治资源优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