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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6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指出:美育不仅能陶冶情操、提高素养,而且有助于开发智力,对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1]音乐教育作为美育的一个重要部分也能陶冶学生情操、提高学生素养、开发学生智力,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方面也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农村音乐教育是我国中小学素质教育中及其重要的一个部分,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约占全国总人口的50.32%[2]。基于这一国情农村音乐教育问题在我国中小学素质教育中就显得尤为的重要和突出。然而,现实中由于受自然环境及社会环境的影响,从师资、教学设备及教学设施来看,我国的农村音乐教育发展缓慢,相对城镇音乐教育现状是非常落后的,甚至是停滞不前的。现如今解决我国农村音乐教育发展相对落后和停滞不前的现状已然成为全面提升我国中小学生的素质教育的关键所在。寻找我国农村音乐教育相对落后和停滞不前的问题所在,以及提出针对解决我国农村音乐教育相对落后的可行策略已然成为广大音乐教育者所关注和思考的焦点。笔者在农村小学长达五年的音乐教学中,对农村的音乐教育问题有着更深刻的思考和感悟。结合自身的教学实践和理论研究,收集研究文献资料,笔者通过对毕节地区大方县以安乐乡的音乐教育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对策,以期改进大方县农村小学音乐教育。本论文共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概述了本论文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目的、研究思路以及国内外研究的现状;第二部分对大方县安乐乡的安乐小学、新民小学、白岩小学、白宫小学、偏坡小学五所村级小学的音乐教学现状予以调查;第三部分是主要从师资、教育经费、学校领导、教师、学生五个方面对当前制约大方县安乐乡农村小学音乐教育发展的主要原因进行分析及阐述;第四部分是立足于第三部分及前文的基础上,提出如何发展大方县安乐乡农村小学音乐教育的对策及有效措施并进行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