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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医疗纠纷频频发生,原因不仅仅是医疗手段的实施不善,更多的是医生履行知情告知义务的不充分或不恰当。医生知情告知义务的产生是知情同意权在医疗领域广泛实施的结果。履行知情告知义务是尊重患者知情权和同意权的必然要求。癌症患者作为社会的一个特殊群体,由于疾病诊断就意味着死亡的提前告知,其知情同意权利一直没有得到社会较好的保障,医生往往基于“保护性医疗手段”的考虑,不告知或不充分告知患者真实病情,又或者是将病情告知患者家属,由患者家属决定是否告知患者本人。但是,隐瞒病情或家属代替告知都不能真正实现癌症患者的公平正义,维护癌症患者的合法权益。因此,探寻告知义务与权利维护的平衡点,使医疗知情告知义务的履行能够真正意义上的保障患者知情同意权已然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着重探讨了癌症知情告知的理论基础、伦理意义、伦理困境和伦理对策,望从伦理学角度为更好保障医生告知义务履行,为尊重和满足患者知情同意权提供科学依据。本文共分五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点明了本论文的研究背景、目的、意义,并对国内外相关研究进行了梳理和总结。第二部分是对癌症知情告知的理论内涵做出解释,分别从知情告知的法律基础、道德基础和理论要素进行了阐述,此部分为本文写作的理论基础。第三部分对癌症知情告知的必要性和伦理价值进行分析,着重探讨了履行知情告知义务对维护癌症患者公平正义的重要意义。第四部分介绍了癌症知情告知的现状和伦理困境,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分析癌症患者、患者家属以及医护人员对待告知选择的态度,并指出了造成知情告知义务履行不利的困境和冲突。第五部分提出了完善癌症知情告知的实施对策,以达到癌症知情告知顺利进行的目的,缓解由医患沟通不畅带来的矛盾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