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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湖北省广田沟村为研究个案,以故事形式展现了广田沟村30多年的山林地纠纷历程,梳理了村庄从1980年之后的30多年里的产权制度变迁,以及村庄土地产权在变迁过程中,村民、集体和国家这三方产权主体的权力变迁。通过调查笔者发现在集体林业产权不变的情况下,广田沟村经历了“分林到户”、“消灭荒山”和“林改确权”三个历史阶段,农民从拥有“属于‘我’的一片山林”,到“无奈退让”,再到村民“争权益”,政府在其中扮演了“分林到户”、“私占林地”、“平复纠纷”三重角色,导致这片山林地从“无人问津”到变成“香饽饽”,但最终农民却无法参与其中的尴尬窘境。正是在“有林不能种”的矛盾逻辑下,本文从产权的视角出发,尝试性地将产权与行政治权相结合进行研究,通过实证案例透析产权与治权的博弈过程,并在此基础上从村民主体对山林地产权的态度的角度,分析了村民、集体和国家三方产权主体的权力博弈对村庄治理的影响。在土地产权变迁过程中,村集体及国家对山林地产权的态度,以及村民的产权意识强弱会影响产权的变化及各产权主体的行为方式。为此,本文在“分林到户”时期、“消灭荒山”时期和“林改确权”时期的三个历史阶段中,选取了产权表现的三个不同维度,即产权萌发、产权博弈和产权约束,分别对应了行政治权从行政激励,到行政强权,再到行政确权的三种表现形态,研究分析产权与治权的辩证统一关系。本文得出以下基本结论:一方面,产权与治权间存在辩证统一关系,行政治权应有效保护农民产权,农民产权缩小了行政治权的不规范;另一方面,产权与治权间存在约束制衡关系,小农意识影响治权对产权的约束,行政强权制约产权对治权的规范。本文认为,在行政强权的逻辑下,基层政府或政府基层官员存在着侵犯农民产权的行为,同时农民本身具有的小农意识也严重制约着行政治权作用的发挥。只有当乡镇政府和村集体都尊重村民的产权,同时村民的产权意识逐步走向理性化轨道时,村庄才能够得到长久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