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年来,我国一些银行发生了几起由操作风险引起的大案要案,暴露出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管理的薄弱问题,而这也是造成操作风险损失事件最重要的原因。银行业是一个经营货币的行业,同时也是经营风险的行业。能否有效地防范各种风险特别是操作风险直接关系到银行的发展。目前银行所面临的风险大体可以概括为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比较而言前两者早已经引起了金融机构的重视并已有了较为成熟和完整的风险管理框架。而操作风险尽管早就存在,但长期以来没有得到银行业和监管当局的关注,直到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后国际国内银行业相继发生了一系列重大的操作风险事件,给商业银行带来了巨大资金损失的同时也在社会上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操作风险因此得到银行业、监管当局以及学者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直到2004年巴塞尔委员会发布的《新资本协议》才给出了操作风险的界定与管理标准。但由于对操作风险认识的起步较晚,目前的研究仍然偏重于采用针对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的研究思路,偏重于对量化模型的研究,而将操作风险与内部控制、公司治理等相关基础理论联系起来的研究较少。本文首先回顾了国内外学者对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研究成果。接着对操作风险的定义、分类、特点以及我国近年来操作风险损失事件的分析进行阐述;然后通过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基础理论进行研究,分别探讨了内部控制的发展、定义、要素以及作用和意义。从定义和功能作用两个方面分析了操作风险与内部控制的关系,得出内部控制是操作风险最根本的管理方法的结论,奠定了本文的研究基础。在此基础上,采用2008年法国兴业银行发生的欺诈案件,通过对案件的回顾,分析其对我国金融机构的启示,得出内部控制的缺失或失效是引起操作风险损失事件不断发生的重要原因。最后提出要健全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从内部控制的五大要素出发,分类阐述完善各类要素的要点。本文从操作风险的角度探讨构建一个良好的内部控制构架。总之,通过本文的研究,作者认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是解决当前我国操作风险事件不断发生、金融资产不断损失的问题的根本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