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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人权是法治的终极目标,特别是作为弱势群体的人权状况,反映着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和法治水平。本文对作为弱势群体一部分的民工人权状况进行了研究。描述他们的人权现状,既不完善又不完整,受到了很大的限制;分析了原因,既有自身的又有社会的,既有精神的又有物质的,既有历史的又有现实的;并设想了构建民工人权的保障体系,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社会主义公有制是基础,政府是核心,社会是镜子,用工单位和民工是直接实施者。作者相信,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随着物质生活的不断提高,民工的人权保护水平也会得到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