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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念的确立,被害人权益保护理念逐渐的深入人心,为刑事和解制度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应用提供了肥沃的土壤,也为我国的司法改革问题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更为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全新的思维方式。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主要理念之一。因此我们在制定法律法规的时候必须围绕着这个目标进行。然而这导致了我们过多的关心犯罪人的权利,却对被害人的权利长期忽视。这必然是我们未来司法改革中所亟待解决的问题。刑事诉讼法将公诉案件的刑事和解制度纳入其中,是刑事和解制度法律化和规范化的表现。在“大调解”的社会背景下,刑事和解制度写进刑事诉讼法有利于缓和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但刑事和解制度同样有其相应的风险和亟待完善与解决的问题。因此对刑事和解制度风险与应对的研究有利于降低刑事和解制度的风险,提高刑事和解的效率与社会时效性,从而推进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稳定的发展。本文主要由四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主要介绍刑事和解制度的概述,其中包括刑事和解制度概念,刑事和解制度的特征。通过将刑事和解制度与其相近的制度与概念进行比较分析,使得我们可以更好的认识刑事和解制度,从而为更好的完善刑事和解制度奠定了良好的制度基础。第二部分主要考察了英美法系、大陆法系相关国家对于刑事和解制度的规定,通过对其刑事和解制度的立法考察,掌握其制度的优越性,为更好的完善我国的刑事和解制度提供良好的借鉴。第三部分主要介绍了刑事和解制度可能产生哪些风险,并阐述了这些风险产生的原因,阐明了刑事和解制度中存在一定的漏洞,为更好的完善刑事和解制度提供了必要的条件。第四部分主要介绍针对我国刑事和解制度中可能出现的风险问题,提出相应的应对及解决方案,虽然刑事和解制度会产生相应的风险,只要我们制度上去完善刑事和解制度,从而把风险降低到最低,就能充分发挥刑事和解制度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优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