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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心理契约被认为是组织行为研究领域的一个重要概念,已有的大量研究表明,心理契约破裂容易引发员工工作行为和态度的变化。国外大量的心理契约的研究都是关注心理契约破裂与员工工作场所表现之间的关系,近年来,心理契约破裂与员工工会表现之间的关系开始得到研究者们的关注。而在国内,中国工会向来被视为企业的附庸,人们认为工会不能够很好地维护员工的权益,因而对工会相关问题的研究意义不大。但是随着中国内地的外资企业、私营企业、民营企业大量涌现,劳资冲突不断发生,工会维权职能重新被强调,对于工会相关问题如心理契约破裂与工会承诺的关系的研究开始变得越来越有现实意义。论文在对心理契约破裂与工会承诺关系的研究中引入了企业犬儒主义和工会手段认知这两个中间变量,探索性地构建了心理契约破裂对工会承诺影响的概念模型,并以江苏、浙江等地区的305位非国有制企业员工为研究样本,对假设模型进行了检验。论文研究表明:(1)中国背景下,非国有企业员工的心理契约破裂对工会承诺会产生正向的影响,员工对心理契约破裂的感知越强烈,则员工的工会承诺水平越高;(2)与国外研究者发现的完全中介作用不同,企业犬儒主义能够在心理契约破裂对工会承诺的影响过程中起到部分中介的作用,心理契约破裂既可以直接影响工会承诺,也可以通过企业犬儒主义这条路径来间接影响工会承诺;(3)工会手段认知在企业犬儒主义与工会承诺之间的关系中起到调节的作用,当员工的工会手段认知水平高时,企业犬儒主义与工会承诺的关系会增强,反之,企业犬儒主义与工会承诺之间的关系会减弱。这些结论不仅对于进一步提高和完善我国工会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指导意义,也有助于企业处理好员工与企业之间的心理契约,从而改善员工与企业之间的雇佣关系。论文通过对心理契约破裂与工会承诺之间的关系进行探究,提供出一些理论依据和指导意义:在理论方面,国外对于心理契约破裂与工会承诺关系的研究已经展开,但中国背景下的研究几乎很少。论文通过参考国外已有的相关研究成果,将已有的成熟理论应用于中国非国有制企业的研究,通过实证检验其适用性,为研究心理契约破裂与工会承诺之间的关系问题提供了一个新的角度;在实践方面,论文通过实证研究指出中国工会维权职能仍需完善和加强的地方,同时也为企业改善与员工的雇佣关系提供了相关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