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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城乡规划体系的一套规划编制成果在实践中要么滞后于发展,要么不能满足发展的根本原因,是源自其规划编制思想延续了西方理论界1960年代理性综合规划思想的固有缺陷。参照西方的规划理论发展与实践经验,理性综合规划应当进化为行动规划。因此探讨行动规划,在中国城乡规划体系面临改革和转型的当下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的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两个重点:一是理论研究,一是规划实践。理论研究方面,对行动规划理论的起源及发展进行了系统的总结,并与“终极蓝图”、“动态规划”、规划实施、近期建设规划等四个经常容易混淆的概念进行了相应的比较分析,提出其中的认知误区,澄清行动规划的理念本质。规划实践方面,总结借鉴国外行动规划案的思想核心与内容重点,从而结合实情运用于里水镇沙步片区政府的行动规划实证中,并在此基础上总结出镇级地方政府行动规划的编制要点,包括评估地方政府的行动能力,提出行动目标的拟定与分解原则,同时明确政府的行动责任范围,并将规划目标落实为具体的规划行动。其中政府能力主要包括法律界定的规划行政权力界限,自身拥有及能够运用的经济能力;行动目标取决于镇地方政府的能力、问题愿景的协调;由于镇级地方政府的能力的有限性,还需要从不同主体能力的角度分解总体目标,明确各行动主体的行动目标与责任范围;行动规划的核心成果应该包含政府责任范围划分图,各类建设行动索引图及行动计划一览表,以及政府行动实施总体一览表,明确建设主体,落实建设资金,建立行动逻辑,统筹建设时序,指导规划实施。本文结合实证案例研究了行动规划的编制,是具有实践意义的探索性尝试,为国内当下规划体系面临的转型提供了一个新思路和新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