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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总承包模式凭借自身独特的优势在国际上被广泛应用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已经发展为一种趋势。我国DB模式发展相对较晚,相应的法律、规范、标准也有欠缺。2012年九部委联合发布了《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但交通部尚未制定出与公路行业相适应的合同条款,制约了DB总承包模式在公路行业的推广应用。为了顺应国际工程发展趋势,更好地推行公路工程DB总承包,在研究分析了公路工程DB总承包参与主体和目标管理与控制的基础上,论文借鉴国际总承包相关合同条款,参考国内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款、公路工程施工合同条款并结合我国国情,对《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中的通用条款进行了细化和补充,从个人角度建议编写了适合我国公路行业DB总承包的合同条款,减少了DB模式中索赔的发生。首先,对公路工程总承包的参与主体进行研究,总结了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和分包人的职责;其次,论述了公路工程DB总承包模式下主要目标的管理与控制;再次,根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的法律背景及适用范围,借鉴FIDIC橘皮书、银皮书、新黄皮书、交通部2009年颁布的《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交通部2011年颁布的《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参考2011年建设部颁布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并结合我国国情和工程实际情况,对《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第一卷第四章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进行了细化和补充,从个人角度建议编写了适合我国公路工程DB总承包的合同条款;最后根据编写的合同条款研究了DB模式下索赔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