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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是政府行使经济社会管理职责的重要手段之一,迄今为止我国已经编制的10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计划,伴随我国从计划经济逐步走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各个历史时期发挥了不同的作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的研究和制定,提出发展的重大战略、基本任务和产业政策,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实现经济增长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这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规划编制和管理的方向。城区(市辖区)中长期规划作为规划行政层次的最末端,随着城市化建设水平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的加快,越来越受到地方政府决策者的关注,规划对地方政府合理有效配置资源,推动地区经济和社会全面进步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是在全国推进规划体制改革,开展“十一五”规划编制的背景下,以探讨城区政府规划体制改革为主要目的,研究新形势对城区中长期规划制定的要求,明确城区制定中长期规划的重要性,通过对比分析几个城区“十五”计划编制和管理情况,找出现实情况下,城区中长期规划编制和管理上存在的问题,提出城区中长期规划编制创新的重点,提出怎样使规划与本地居民生活密切相关,成为贴近人民、有约束力、可操作的规划。着力探求科学合理编制和管理城区中长期规划的方法,进一步加强规划综合管理,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规划体制,充分发挥现有的资源优势,推进区域经济和社会的跨越式发展。